只因觉得回龙观地区某幼儿园生意好,园长赚了不少钱,副园长之子李某就向园长王某发送恐吓短信,敲诈20万元。今天上午,李某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李某今年29岁,住在昌平区。李某辩解说,敲诈园长一事,并不是他的主意,而是他在散步时碰到的一个30多岁、身高1.80米左右、体态中等的男子所指使的。李某说:“今年1月份,我在小区内遛狗时,这个男子过来问我是不是李老师的家人。该男子说,他也是开了个幼儿园,和王某是竞争对手,所以想给王某找些麻烦,他让我往王某的幼儿园里放个东西,然后从王某那儿要来多少钱都归我。”
然而,这个陌生男子是否存在,至今无法查清。而李某却抛开他所说的陌生男子单干,李某说:“我就琢磨这事,我正好缺钱,跟他干还不如自己干呢,我就想我不往幼儿园放东西,只吓唬王园长说放了东西,会给幼儿园的安全和卫生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向她索要20万元钱。”于是,在今年1月13日晚上9点多的时候,李某用手机开始编短信,用了两个小时左右编完短信,并发给王园长,然后关机睡觉。
第二天中午,李某到外边吃饭时,看到幼儿园外停了一辆警车,他就知道王园长报警了。回到家后,李某把手机开机,收到王园长发来的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一个电话号码,李某就给王园长回了一条信息,内容是“你报警了,还把警察手机号给我,既然你这么选择,那这事就这么着了”。过了一会儿,王园长又发来信息,说要多少钱可以商量,于是李某回了个信息,说如果你想解决,就准备钱吧。当晚6时,警方来到李某家,把他抓获。
王某介绍说,她是在2010年才开办的这个双语幼儿园,目前有250多名学生,因为没赚到钱,还没有给股东们分红。
检方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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