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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公务员保障房”显现自我福利化

2011年03月23日 11:0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青年报》3月22日报道,海南公务员小区列入保障性住房遭质疑。

  公务员小区受质疑,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何况还列入保障性住房。住房已经商品化,再建公务员小区,就有福利分房之嫌,列入保障性住房,更会引起多种悬疑。这些疑问包括公务员小区是否挤占惠及所有低收入户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资源和指标,是否导致公务员住房有保证后建设经济适用房积极性不足等等。

  根据报道,海南的公务员小区限地价、限房价,更重要的是限购买者身份,财政供养人员才有资格购买。去年即有报道,有6000多套房源的五源河公寓,房价为每平方米3000多元,远远低于周边25000元每平米的普通商品房价格,这可见公务员小区的限价力度。

  商品房价格过高,使公务员小区用于解决无力购买商品房公务员住房问题,变成了公务员人手可以购买一套“双限房”。确实,价格面前,所有的公务员至少从工资表来看,人人都无力购买商品房了。三亚甚至规定,公务员即使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只要面积没有达标,就可以再购一套,这就意味着公务员可以拥有两套便宜住房。

  商品房价格过高,又有多少市民是买得起的呢?这些人不像公务员那样被财政供养,所以不能购买“双限房”。当然,经济适用房还是在建的,但收入状况不能享受经适房分配的人,在所多有。如果他们是公务员,将入住公务员小区;如果不是公务员,就只好对商品房望而兴叹。按照经适房标准,大多数公务员不具备申购资格,但可以通过公务员小区另辟蹊径低价拥有住房;非公务员不具备申购资格,这可没有人来管。

  报道中可见,三亚2010-2012年规划建设公务员住房5800套,而同期建设经济适用房为321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可观,而建设力量的投向也明确,公务员小区热火,而经济适用房冷清。或许,供房的差别是因为公务员没房的多,而合乎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少,那么为什么不调整经适房申购标准,使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惠民”之利呢?

  财政无法支持太多的人住经适房,这应该是一个问题,正如财政也只能支持公务员人手一套限价房,不能支持所有同等收入水平的市民人手一套限价房。然而,公平的意思是什么呢?于保障性住房来说,公务员与公务员一致,普通市民与普通市民一致,两个序列内部平等,这难道可以算是公平?

  海南省建设厅表示,“当前缺乏解决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而搞公务员小区可以“有效解决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建设厅不是公务员住房保障厅,而是全社会的建设管理部门,对公务员住房困难急在心头,市民住房困难,是不是已经有了“有效途径”?

  有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如果公务员不享受“双限房”,就很难全心投入服务人民,就会想方设法以权谋私,没权的会消极怠工,而且很难堵住政府部门以改善办公条件为名,盖办公住宿一体楼。但这通道理,只能让人知道公务员和权力部门可以有多少门道、多少办法去寻求自身的利益,而不能消除人们的一个疑问:是不是给了“双限房”,公务员就会全心服务人民、不再以权谋私、不再消极怠工呢?公务员住房先得到了保证,是会接着解决与其收入相当的普通市民的住房问题,还是接下来连住房问题的紧迫性体验也消失了呢?

  近几年,一些地方把经济适用房大部分供应给公务人员,有的地方以团购、集资建房和提供“双限房”的方式给予公务员实际上的福利。公务员住房保障很重要,但比普通市民优先获得住房难道是公务员的正当福利?公务员福利优先,其生活感受是否还会与普通人相通?而且,如果公务员住房不得保障,就要以权谋私和消极怠工,这是怎样的逻辑?公务人员、权力部门可以如此大言不惭地自我福利化,只能表明公务系统和权力部门对民众轻蔑到了极致程度。□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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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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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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