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在《浙江日报 》的一则报道上批示,鼓励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开微博。博友 “中一在线”将批示原件发到微博后不久,引发网友热议。22日晚,博友“中一在线”接受羊城晚报 记者采访时称,他开微博是为了“探索透明化办公”。
22日17点21分,经新浪微博认证的博友“中一在线”发布消息称,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 在当天《浙江日报》的一则报道旁边作出批示,鼓励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开微博,称此举意义重大。“中一在线”还在微博后附上了批示原件图。
据图显示,受赵光君批示的报道名为《海宁司法干部“粉丝”数万:局长是个“微博控”》。据了解,该报道讲述了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微博问政的事迹。报道旁边有赵光君的批示:“请丹军副厅长阅研。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开微博,是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创新,也有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影响力。可以倡导厅机关干部开微博,厅领导带头示范。”记者随后登录浙江省司法厅网站得知,赵光君系司法厅厅长,主管全面工作,林丹军系副厅长,分管厅基层工作处和法制宣传处。
22日晚,记者电话采访了“中一在线”。他告诉记者说,他就是报道所指的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赵厅长的批示是昨天下午省司法厅传真到海宁市司法局的,省厅还通过短信平台将批示内容转发到全省司法系统领导干部的手机上。”据金中一介绍,他在2009年10月开通新浪微博,“平时上微博主要是宣传法律、法制理念,发布工作动态,探索透明化办公。”他还称,现在海宁市司法局下面的20多个机构都开通了官方微博,“公证处、司法援助中心、普法办等等都有官方微博”。
据悉,包括云南红河州委常委兼宣传部长伍皓,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长章剑华,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等地方官员先后开通微博,但以厅长批示形式鼓励广大领导干部开微博尚属首次。记者董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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