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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前夫私自拿去抵债 女子奔波近两年未要回

2011年03月24日 11:0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屋被前夫私自拿去抵债 女子奔波近两年未要回
张叶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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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宋小姐离婚后即到苏州工作,很少回南京,一次回家,竟发现房子被人撬了锁,还住进一个陌生的老头。报警后才知,老头是前夫债主的父亲。原来,前夫趁她不在南京,将她房子的钥匙给了债主,还跟债主签下以房抵债的协议。

  “我跟他离婚了,这是我的房子啊,他无权处分的!”宋小姐得知来龙去脉后气愤不已。但债主不管,因为第一笔欠款发生在离婚前,他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霸着房子不肯搬。快两年了,宋小姐多次报警,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不立案。

  记者昨天获悉,事情有了转机——法院已经认定债务与宋小姐无关。

  吃惊:

  房子被撬 锁住进了陌生人

  2008年4月,宋燕与前夫赵晓辉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位于江宁的住房归宋燕所有,未还清的贷款也由宋燕偿还。登记离婚后,两人到房产局将房子过户到宋燕名下。考虑到赵晓辉一时没有合适的住处,宋燕同意房子再给他住三个月。之后,宋燕就到苏州工作了,平时很少回南京。

  2009年8月下旬,宋燕回南京办事,顺便回了趟家。开门时,她惊讶地发现门锁换了,敲开门,家里竟然住了个陌生的老头。宋燕惊问对方是谁,为何在她家中,对方答道,这是他儿子的房子,并反问宋燕是谁。宋燕第一反应是,此人十之八九跟赵晓辉有关。果然——对方自我介绍说,他是“杜强”的父亲,赵晓辉欠了杜强钱,自愿将房子给杜强抵债,所以现在房子归他们。

  宋燕冲进房间,发现全是陌生的生活起居用品,已经完全没有她熟悉的家的气息,甚至物品也有遗失。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当场拨打110报警。

  气愤:

  前夫欠人钱 拿她的房子抵债

  民警来后,将他们一起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宋燕称,她跟赵晓辉已经离婚,现在房子在她名下,跟赵晓辉没有任何关系,赵晓辉无权拿她的房子抵债。老头称,他不知道宋燕跟赵晓辉的关系,只知道房子是赵晓辉的,赵晓辉欠债不还,拿房抵债。

  当天,民警还将赵晓辉及老头的儿子杜强传唤到派出所问话。杜强称,他跟赵晓辉原本是朋友关系,2007年年底至2008年年初,他为了做生意,托赵帮忙办贷款,赵于2008年3月下旬至2008年7月初,分11次从他那拿走“疏通经费”54万余元,后来事情没办成,他找赵要钱,赵就给他写了欠条。大约在2008年11月左右,赵无力偿还,便将这套房子的钥匙给了他,还出具了一份委托售房协议,同意卖房抵债。“赵晓辉没说他跟他老婆离婚了,他说这房子是他的。”杜强强调说。另外,他还承认,赵晓辉于2009年偿还了10万元,目前还欠44万余元。

  赵晓辉承认房子是宋燕的,也表示欠款与宋燕无关,他自称是受到杜强威胁,才“出卖”宋燕的房子。

  无奈:

  以“共同债务”为由 债主占房不肯搬

  宋燕拿出离婚协议、房产证,证明自己跟赵晓辉本人没有关系,跟他的债务更没有关系。赵晓辉自己也承认,宋燕与此事无关。但债主杜强不管,因为他发现宋燕跟赵晓辉是2008年4月离婚的,但第一笔欠款发生在2008年3月下旬,他据此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宋燕也有份,所以霸着宋燕的房子不肯搬。

  宋燕认为杜强父子已经构成非法入侵民宅,强烈要求警方立案处理。接警派出所认为这是经济纠纷,应当先协商或诉讼解决,决定不予立案。

  起诉:

  法院认定债务 与女房主无关

  至此,事情似乎陷入了僵局。宋燕拿霸占自己房子的债主没法子,债主杜强也没办法卖房抵债,“正主”赵晓辉虽说已经认错,却迟迟不还钱,导致僵局无法打开。2010年1月,杜强将赵晓辉、宋燕一起告到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白下法院一审认为,赵晓辉在离婚前后数月内借的这笔钱,系个人债务,与宋燕无关,判决其自己偿还。杜强不服,上诉到中院,但因逾期未交上诉费,被中院裁定撤回上诉。

  宋燕悬了近两年的心总算落下来了,她认为,这下肯定能拿回房子了。然后事情并没有她想的那么顺利,因为杜强在起诉时申请了保全,现在二审裁定刚刚下发,房屋还未解封。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王健律师表示,如果房屋解封后,前夫的债主仍不愿搬迁,宋燕可采取两种途径维权。第一是向警方报案,在法院已经认定债务与宋燕无关的情况下,债主如果仍然占有房屋,显然是涉嫌侵犯他人居住权的。第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主搬离房屋。另外,房屋被占用期间,宋燕所承受的损失,完全可以向前夫及其债主索赔(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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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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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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