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张蔚然)21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海南法院进行调研。他强调,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多做为民利民的实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上。
王胜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要通过狠抓审判管理,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
王胜俊强调,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必须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
一是要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人民法院加强作风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培养良好的审判作风。要大力培养法官的认真负责之风,真正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履行好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要大力培养法官的严谨细致之风,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办案标兵评选等活动,通过作风整改等措施,使审判人员办案更加细心,化解矛盾更加耐心,审理案件更有公心,接受监督更有诚心。
二是要切实做到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要在健全群众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引导法官善于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真正把群众当作亲人,当作朋友,真正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三是要切实做到规范行为、廉洁自律。健全内外衔接的监督机制,抓好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抓好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巡查暗访、专项治理等工作,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最近刚刚出台的法官任职回避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规定,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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