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对20起已明确犯罪嫌疑人但还未侦破的命案积案向全国公安进行招标的消息一经发布,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用“命案招标”的方式,向全国公安同行发出“英雄帖”,是否存在“作秀”的嫌疑?奖金从何而来、是否过高?种种质疑不断出现。为此,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大队长白旭东向《法制日报》记者独家进行了回应,并对“命案招标”进行了详细解读。
“有质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苏州出台这一措施有着苏州所处地域和环境的特殊背景。”白旭东说,近两年,苏州警方加大了科技信息化的投入,同时警务机制得到了科学合理的调整,命案的侦破周期缩短至5天以内。同时,命案的破案率也达到了95%以上,2009年更实现命案全破,2010年命案发案率再降21.7%。但从苏州作为高度开放的经济发达城市,在册外来人员624万的情况看,苏州呈现的流窜、侵财型命案比重大,特别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人的“两头在外”现象十分突出。以2010年为例,高达86.1%的命案犯罪嫌疑人和71.4%的受害人均为外来人员,给破案工作带来了很多现实问题。
“因为以前侦查技术有限,加上案件中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大多来自外地,警方在确认受害人身份、调查嫌疑人背景以及其他方面证据材料收集时,都必须赶往对方籍贯所在地进行,而且这些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一般流动性很强,警方即便已经掌握线索,但在取证和抓捕时都遇到了不小的困难。”白旭东说。
白旭东给出的数据显示,苏州警方在近5年来相继破获历年命案积案32起,抓获命案积案逃犯38名,“这其中凝结了办案民警大量的心血,但同时对每起积案进行天南海北的追逃,往返奔波,也花费了大量的物力财力。有时花了钱还破不了案,这对于我们来说不仅是浪费,还是耻辱。”白旭东坦言,原班破案人马延续的惯常思维,即便费尽了百般功夫仍然山穷水尽,在如此被动的状态下,穷等不如另辟蹊径,绝不一条道走到黑。
对于此次通过招标联合其他地区警方共同侦破积案的作法,白旭东承认是为了进一步降低破案成本、提高破案效率的一种探索。他认为,随着社会转型,案件的性质以及侦破方法也在不断更新,通过招标的形式与其他公安机关的资源整合,不仅可以提高线索收集的效率,缩短取证调查的时间,而且还能提高信源准确度,同时在抓捕过程中更加精准高效。
对招标方案中明确的奖励部分,白旭东给出这样的解释:“对公安以外的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协助破案的,给予的奖励称为悬赏,对警方内部破案有功人员的奖励,称为嘉奖。对破案有功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是警方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采用的一种激励破案的办法。”
“按照招标方案,一旦有普通群众对各地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并最终破了案,苏州警方也将根据贡献大小依法奖励。”白旭东进一步解释说,这不仅可以在扩大战果的同时达到成本控制,还能依靠更具地缘优势的当地警方,形成“1+1>2”的攻坚力量。
据悉,仅仅几天,在接到19名民警投出23份的标书外,部分命案积案犯罪嫌疑人籍贯所在地的警方也已经和苏州警方取得联系,主动提供线索,并且已经开始联手侦查。而且,在此次公布的20起积案中,2起案件已经宣布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落网,另外18起案件中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已经全部明确,但暂未落网。
本报苏州3月25日电 本报记者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邹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