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型职务犯罪数据也将纳入系统
打开电脑后进入查询界面,只要输入被查询者的名字,点下鼠标,有行贿前科的个人和单位马上“原形毕露”。一旦工程方和监理方的单位或个人查出投标方有污点,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这个“强大”的程序就是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几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职务犯罪预防实践中不断走向成熟,在反腐倡廉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也成为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亮点。
为揭开这个系统的神秘面纱,《法制日报》记者今天探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
建网之初查询数量并不多
查询工作开展之初,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对在经查询发现存在不良记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的处置缺乏刚性依据和标准,主动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和个人数量并不多。
“我们没有回避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负责人许道敏介绍,2010年,江苏、山西等地检察机关出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被查询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处理,对查询的项目范围和对象、查询时间、查询办法、查询回复、查询结果的处理、查询档案的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样一来,既破解了查询结果处理的‘柔性瓶颈’,又避免了查询来源的随意性,实现了查询对象的常态化。”许道敏说。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的步子则迈得更大一些。他们积极探索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司法处罚等环节增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审核程序,实现信用体系与司法工作的有机结合。
许道敏认为,这是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管理,更加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
确保工程质量效果显著
“随着行贿犯罪记录知悉面扩大,查询工作也出现许多新气象。”许道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以往多是业主单位到检察机关查询,现在有许多招标方提出投标公司必须出具“廉洁”证明,证明自己在商业活动中没有行贿前科。越来越多的投标单位和个人主动到检察机关查询,以自证清白。
“这说明,通过建立该系统的警示作用,使广大社会公众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也培养了经营者抵制行贿的理念和守法意识,营造了自觉守法、抵制行贿的廉洁文化氛围。”许道敏介绍,特别是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起到了较好的防护作用。
据了解,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最高检全面加强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职能作用,将行贿档案查询作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资格预审的必经程序,将检察机关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必备的资质信用材料,招投标的第一关口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拒之门外,大大降低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概率。
自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立以来,全国经查询系统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均受到了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相应处置,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贿赂犯罪,提高了工程质量。
档案系统将实现一体化
下一步,最高检将如何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首先要推动立法完善。”许道敏表示,希望能够在修改和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时,明确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所有领域招投标资格审查的必经程序,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法律政策支持。
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对全国查询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据了解,以实现全国联网为契机,最高检将制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工作制度》,保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统一、安全、有序、高效运转。
“在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并逐渐走向成熟的基础上,下一步其他类型的职务犯罪数据也将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职务犯罪档案系统。”
按照许道敏的描述,有效利用系统的统计分析平台,能够分析各类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研判发案趋势、提出预防对策,为年度综合报告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翔实的数据支持,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最高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除受理中央一级国家机关、特大企业、涉外查询外,将充分运用查询信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