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外地商人乘车被扒 司机开门放走小偷(图)

2011年03月29日 16:20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外地商人乘车被扒 司机开门放走小偷(图)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3月29日 “我正打电话报警,司机却开门把小偷放走了。”昨日,来新区考察市场环境的徐州商人刘某乘坐由开发区开往市里的中巴车时遭窃,当他拨打报警电话时,中巴车司机却开门放走了小偷,刘某十分生气,决定留在塘沽向司机讨个说法。

  乘客大笔现金被盗 司机开门放走嫌疑人

  27日上午11点半,徐州商人刘某在塘沽地道口公交站牌处搭乘一辆由开发区开往市区的中巴车,坐在车内右侧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刘某上车后又上来3个40岁左右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坐在刘某身旁,另外两人坐在一个过道之隔的座位上,坐在刘某旁边的男子为其他二人购买了车票。车行驶到中心庄附近时,正在打盹的刘某突然感觉衣服被牵动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发现外衣已经被人镬出了口子,兜里的4770元现金不翼而飞。

  “我发现被窃后,坐在我身边的人提出下车,我告诉司机他是贼不能放,并表示要报警,可司机不予理睬竟开门将其放走。就在我报警之间,另外二人又提出下车,我大喊他们是同伙,不能放,可司机仍不理睬将二人放走,并让我独自下车去追贼。”刘某告诉记者,在自己再三要求司机不要开门放走嫌疑人的情况下,司机还是在同一个地点分两次开门将三个嫌疑人放走。

  3个嫌疑人下车后,刘某出于安全考虑并没有下车追赶,司机继续前行。刘某第二次报警,听民警要求停车,司机才停下车来等待警察。

  失主坚决讨要说法 车队负责人扔钱走人

  失主刘某告诉记者,民警将他和中巴车驾驶员及乘务人员带到公安塘沽分局公交警署,并作了笔录。

  “司机不但不协助乘客及警方抓贼,还故意放走小偷,应该对事情负责。”刘某认为,中巴车驾驶员应该对乘客失窃一事负责并赔偿损失。而当事车辆驾驶员及票务人员则认为,乘客丢钱是因为扒手上车,司乘人员不应该为乘客失窃负责并拒绝刘某的索赔要求。双方矛盾胶着阶段,中巴车所在车队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失主向自称副队长的负责人讨要说法,该负责人扔下150元钱后离开。

  “我希望有关管理机构有所作为,对乘客在车上的遭遇给个说法。”刘某告诉记者,他不惜延误回家时间,作废火车票,只是想向故意放走小偷、有失职业操守的司机及票务人员讨个合理的说法,同时呼吁其他乘客加强维权意识。

  公交警署:该情况下司机不该开门下客

  在乘客发现失窃并要求司机配合的情况下,司机具体应该怎么做?对此,记者咨询公交警署工作人员得知,乘客发现失窃并告知司乘人员后,驾驶员应该劝导其他乘客留在车中等待110出勤民警,并配合民警调查取证工作。因此,刘某乘坐的中巴车司机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

  运输公司:将对当事驾驶员进行处理

  记者从天津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客运科了解到,涉事中巴车隶属天津俊捷运输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刘经理接受采访时表示,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在处理问题上有失理智,公司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驾驶员行为态度等实际情况予以辞退或者停车学习的处理方式。

  律师:驾驶员及所在公司须担责

  天津开发区卓茂律师事务所孙申朝律师认为,该中巴车所在的运输公司与乘客之间已形成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对旅客有救助的义务。如刘某所遭遇那样,驾驶员在旅客遇险时非但没有实施救助,还停车开门使小偷顺利脱逃,明显存在过错,刘某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作为承运人的驾驶员和运输公司要求赔偿。(记者 吴戈 姜鑫)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