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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4日早晨9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一辆公交车失去控制冲破铁路防护栅栏和林带,冲上铁轨后与行驶的旅客列车相撞,造成3死,85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而从今年1月到3月,乌鲁木齐市因公交车引发的车辆碰撞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连发。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仅去年,乌市共发生48起涉公交车的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其中死亡人数为29人,受伤人数为50人。“公交车事故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占据一定比例,肇事率也很高。”乌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
近几年来,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一次次将公交车推上风口浪尖,“路霸”、“马路大杀手”等一串带有贬义色彩的绰号也应运而生。有人不禁发问:公交车到底怎么了?
采访中,乌市市民罗列了公交“五宗罪”:快速行驶飙车、人行道上不让人、闯红灯、不进站、越线等。
交警分析,公交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公交车飙车、超速行驶现象多;二是公交车车况堪忧。
“公交车司机超速驾驶,有的是为了多拉人多赚钱,有的是司机情绪不好造成的。”乌鲁木齐市从事公交行业已经10年的马师傅分析说。
记者从乌市3家公交企业了解到,公交车驾驶员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任务工资、安全工资、服务工资以及考勤、节约油和材料等方面构成,其中任务工资的比率最高,占30%左右。
“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趟车拉人越多越好,这样,驾驶员之间竞争就很激烈,自然会出现飙车现象。”马师傅说。
另一方面,频繁的交通违法行为与公交车驾驶员的素质有很大关系。记者从乌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和乌市珍宝巴士有限公司了解到,过去,公交车驾驶员都来自公交技校,而现在60%以上的驾驶员都是从社会上聘用的。
高素质的驾驶员大量流失的根本原因是待遇低。
待遇低的直接表现是:驾驶员工作热情不高,工作压力大,许多公交车驾驶员转行开旅游车、出租车。
长此以往,两条恶性循环链产生了:一条是任务多—载客多—交通违法多—事故多;另一条是待遇低—驾驶员流失多—素质低—事故多。
此外,公交车车况差也是导致交通事故易发的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目前,乌市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企业有17家,除了国有控股参股的3家公交公司以外,其余14家均为民营公交企业。
在企业对车辆安全的自行检测方面,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却难以统一标准。据乌市珍宝巴士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常远(化名)介绍,国有企业有公益性补助可以填补开支,对行车检测是强制性规定。而民营企业自负盈亏,则能省就省。“据我所知,乌市不少民营企业没有自己的维修车间”。
如何解决困扰公交车行车安全的诸多问题?
乌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杨希平说,今年,他们将改变公司原有的分配制度,将单车考核变为线路考核,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飙车现象,减轻驾驶员的压力,让他们更好地为乘客服务。
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保证公交车安全,关键在于政府部门要对公交企业进行扶持。
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从2002年至去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先后拨付公交公益性服务补贴14272万元。可是,乌市目前有17家公交公司,僧多粥少。与公交事业的发展和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责任相比较,政府补贴还需增加。
记者建议,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让企业结束连年亏损的历史,企业就能有效运转起来,提高公交司机的待遇,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政府应建立长效的补偿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公交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记者认为,公交企业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部门,首先要处理好与被服务对象的关系,从自身做起,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对公交驾驶员的安全运营方面的各种监督机制。同时,记者也建议应该在硬件设施上加以改进,比如公交车辆的更新、公交车场的建设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公交企业的扶持力度,发挥公交行业的公益性。作为公交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公交行业的管理,保证公交企业良性发展。
本报记者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