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3名跨省投放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被聊城警方抓获,目前已被刑拘。
3月12日凌晨5时许,聊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4名民警外出办案,途经莘县大张家镇常庄一路段时,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重型运输罐车及其旁边的小轿车有些可疑,遂上前盘查。
就在民警靠近轿车时,轿车驾驶员竟加大油门向前方疯狂开去,4名民警在控制了重型罐车中的两人后,抽出两名民警驾车追赶逃跑的轿车,在追出10多公里后,民警将该轿车成功拦截,并控制了该车驾驶员。
经查,重型罐车上的两人均是江苏省人,而驾驶小轿车的男子是莘县古云镇人。3月10日,两位来自江苏的犯罪嫌疑人受浙江省衢州市的叶某指使,驾驶一辆重型罐车,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工业园区一化工厂,装载了25吨有害物质四氯化硅,于3月11日23时运到莘县境内,在来自莘县犯罪嫌疑人的接应下,3月12日凌晨2时许,3人将罐车开至莘县大张家镇常庄村北临近公路的一条小河边,用事先备好的高压橡胶管将罐车内的25吨四氯化硅全部排放到了小河中。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了解,四氯化硅是一种有毒液体,可通过吸入、食入、经皮吸收侵入人体,对眼睛及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角膜浑浊、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皮肤接触后可引起组织坏死。受热或遇水分解放热,会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王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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