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孩子的要求,宋某不离不弃地照顾自己的前夫6年。因前夫意外身故留下40万元的赔偿金,认为自己也应获得一定补偿的宋某将原婆婆李某告上了门头沟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自己为照顾前夫所支出的费用。近日,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和化解,这对曾经的婆媳终于达成和解。
遇火灾 前夫意外身亡
2001年,家住门头沟区军庄镇的宋某与丈夫离婚,二人共同生育的孩子患上了白血病。2003年,宋某前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亲友无人照顾,在孩子的劝说下,宋某担起了照顾前夫及患病孩子的重担。2009年初,孩子病情恶化,不得已,宋某将前夫送往养老院,全身心地照顾孩子。但不久孩子去世,养老院又突然发生火灾,前夫丧生。面对两位亲人的离去,宋某花光了全部积蓄。
后来,养老院赔偿宋某前夫40万元,但因宋某与前夫已经离婚,赔偿金全部给了前夫的母亲、宋某的原婆婆李某。照顾前夫6年,花光了积蓄,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金,感到不平的宋某最终将原婆婆李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自己照顾前夫的费用,共计6万余元。但因证据不足,法院最终支持了宋某的部分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宋某支出的相关费用1万余元。
达和解 婆婆一年内付钱
2011年,拿到了一纸判决的宋某多次找到原婆婆李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李某却说儿子的赔偿金自己治病全用了。无奈,以低保维生的宋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收到案件材料的执行法官来到了李某的住处。原来,年事已高的李某2001年与房山区一农民再婚,两人身体都不是很好,现二人为了看病方便,在房山区近郊租房居住,家中有两位保姆照顾。此时的李某刚做完手术从医院回到住处,称赔偿金已经用完了,自己不是不想履行义务,但是确实无力履行。看到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向宋某说明了情况,宋某即要求见面与李某协商解决。
2011年3月29日,宋某来到李某住处,这时李某的身体还没有好转。见到宋某和执行法官的到来,李某提出将自己和老伴每个月的养老金给付宋某,每个月近千元,一年之内把钱给付完毕。看到两位老人的境况,宋某表示同意老人的建议,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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