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西园后间社区居委会主任赖某萍开设的彩印厂,在欠了向他供货的油墨公司60多万元后,在3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推脱耍赖不还钱,导致目前本息欠款已达百万元。在晋江法院上门执行贴封条后,他还撕毁封条,昨日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对该彩印厂的办公室和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欠下货款 拖延不给
昨日上午9时,晋江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位于晋江西园街道后间社区的晋江万盛达彩印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赖某萍,他也是后间社区的居委会主任。
据执行法官介绍,晋江万盛达彩印有限公司此前向广东佛山一家油墨公司购买油墨,至2007年9月25日止,欠下货款67万多元。
经多次催讨无果,油墨公司就将赖某萍的彩印厂告上晋江法院。
2008年3月,经法院主持调解,这家彩印厂表示愿意从2008年4月起每月向原告还款1万元,直至欠款还清;此外还必须每月向对方购买5万元以上的油墨,当月货款当月结清。
如违背条款,油墨公司有权申请执行全部欠款,欠款利息从2007年11月29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计付至付清款项之日止。而且以上各款项由彩印厂法定代表人赖某萍担保履行。
可是调解过后,因彩印厂不履行还款义务,油墨公司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彩印厂应在2009年12月25日前向油墨公司支付2万元,自2010年1月起每月支付1万元。如果彩印厂未按该协议履行,油墨公司有权按照剩余欠款及利息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此后,彩印厂只支付了1.2万元,其他货款本息100多万元均拒绝支付。
拒不还钱 还撕法院封条
今年1月17日,晋江法院对这家彩印厂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责令对方于1月24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但对方至今未自动履行义务及向法院申报。
对此,法院决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建省晋江万盛达彩印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相应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相应的财产。
3月24日,法官上门查封了这家彩印厂的办公室,当时在场的赖某萍向法官表示会主动前来还款。可是过后他不仅人没来,反倒把法院封条给撕毁,继续使用办公室。
昨日,晋江法院再次上门执行,赖某萍未露面,法官再次查封了彩印厂的办公室,并对部分生产设备也贴上封条。
执行法官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执行此案。(东南早报记者 黄祖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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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锁了大门 欠债人撬锁强进
□早报记者 黄祖祥
昨日上午10点多,晋江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罗山街道罗裳社区执行吴永顺、林佩琼夫妇欠债不还一案。
据申请执行人陈某介绍,他被这对夫妇欠了4.1万元的货款已经5年了,经过多次催讨,对方一分钱都没还。
让他觉得气愤的是,吴永顺、林佩琼夫妇并不是没钱还,而是不愿意还,因为他们夫妻将一栋大厂房出租,每年光租金就有十几万元。
就在3月24日,法官曾前来查封吴某顺夫妇的这栋大厂房,将办公室贴上封条并将大门锁上。
可是法官前脚刚走,吴某顺夫妇就叫人撬锁、撕毁封条。
昨日,法官再次前来执行时,这对夫妇依旧躲藏不敢露面,法官再次贴上封条,并停止该厂房继续出租的行为,对大门重新上锁。
据法官介绍,经过统计,吴永顺、林佩琼夫妇在晋江法院共涉及欠债官司9起,总欠款63万多元,前后只还了8万多元,目前还欠了54万多元没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