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卸任的密云县北甸子村原村主任席文志,因认为村主任选举结果不公,拒绝向新一届村主任交出村委会公章。村委会索要未果,遂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席文志返还村委会公章,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北甸子村属密云县古北口镇管辖,下辖5个自然村,共有村民1500人左右。从2004年开始,席文志开始担任北甸子村村委会主任。去年6月,席文志在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时落选,由罗某出任新一届村主任。
席文志认为,这次换届选举中存在贿选问题,因此对选举结果不服,卸任后,他拒绝交出由自己保存的村委会公章。这一举动给村民带来不便,有村民要申请建房、给孩子上户口等,都得先找现任村主任办理,再去找席文志盖章。公章在席文志处“保管”了半年多的时间,这期间,北甸子村的上级单位古北口镇领导也多次找席文志谈话,希望他交出公章,不要影响到村里办公的正常秩序,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无奈之下,北甸子村村委会决定将席文志起诉到法院,称他给村委会开展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给村民办事造成不便,要求席文志返还公章,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成了被告的席文志仍然坚持原来的理由,他承认村委会的公章确实在他手上,但提出条件称如果镇政府出具文件证明罗某在选举中没有贿选行为,他可以交出公章。对此,上级单位古北口镇领导表示,虽然有村民曾向镇里反映过选举有问题,但经镇里调查核实,整个选举合法有效,而席文志所称的贿选问题,目前显示证据不足,他们将会继续进行调查。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席文志在本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理应移交其保管的村民委员会公章,他拒绝移交公章,已影响了村委会的正常工作,因此法院支持北甸子村委会的诉讼请求。法院表示,如席文志对选举结果有意见,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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