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已婚女子郑某离家到连江打工,与当地男子杨某恋爱。4年多后,杨某欲与郑某分手。郑某竟生报复之心,将杨某的“命根”剪伤。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郑某是福安市范坑乡人,2001年,33岁的郑某某独自到连江打工。她在工作的石场里认识了当地男子杨某。没过多久,已婚并育有三子的郑某不顾一切地与杨某发展婚外恋。
郑某为此不惜抛夫弃子。杨某与郑某维持了4年多的恋情,他逐渐厌倦了郑某。
2005年年底,杨某提出分手,郑某拒绝了。郑某认为自己为了杨某与亲人决裂,对方却要抛弃自己,决定报复杨某。
当年底,郑某约杨某在连江县浦口村相会。郑某突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剪刀,将杨某的“命根”剪伤。杨某疼得大叫,郑某随即穿上衣服携带剪刀逃走。经鉴定,杨某的伤情为轻伤。今年3月17日,郑某在福安落网。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连利 夏正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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