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岁女童施暴的后妈在妇联、公安等部门面前承诺不再家暴 痛哭流涕地承认:
昨日本报报道《后妈虐打3岁女童》见报后引发强烈反响,并引起当地妇联、公安等部门的重视。昨日,打人的邓某向警方交代了殴打继女的动机及经过,并前往医院探望孩子。她还承诺今后不再使用家暴。
“孩子不听话就该打”
由于被打女童小娟的父亲和邻居均未报警,此前当地公安机关对继母殴打小娟一事并不知情。看到本报报道后,昨日上午,南海区罗村街道妇联会同公安、居委会、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前往水部村调查了解此事。
据妇联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上午抵达时,只有邓某一人在家。面对工作人员询问,邓某痛快地承认,就是她将小娟殴打了,并扔进洗手间。邓某没有悔改之意,反而振振有词:“她不听话,家长打她是正常的。”在邓某的观念里,教育孩子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打。
随后在罗村派出所,当听说如果孩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或更严重,她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时,邓某态度180度大转弯,不但一改此前的强硬态度,还痛哭流涕,立马承认“我错了”。
面对丈夫指责默不作声
与小娟同病房的病友告诉记者,前夜小娟哭了整整一夜,父亲费尽力气也无法哄她入睡。
下午3时许,邓某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小娟病床前。此时,小娟刚刚入睡。“怎么能打这么重?你究竟想干什么?……”丈夫连珠炮般向邓某发问。面对指责,邓某低头默不作声,始终未走近病床看看孩子。
邓某说,当日小娟不肯乖乖吃饭,她一气之下大打出手。她说出了小娟头部骨折的缘由,“我推她,她摔倒后头撞到地上。”
好心人捐款看望女童
小娟的爸爸转述主治医生的话说,小娟伤势逐渐好转,但骨折的头部可能需要手术治疗。与邓某结婚时花了他一万多元的全部积蓄,此次小娟住院的5000元钱费用全是借的。
昨日下午,一对看了本报报道的夫妇来看望小娟。可面对记者询问,二人不愿透露姓名,只留下一个装有800元现金的信封后悄然离去。
虐童后妈自己也有个亲生女儿:
“我女儿被人打,我会心痛”
邓某向警方交代,其实她也有一个亲生女儿,女儿现已5岁,归前夫抚养。她自称自己的女儿很听话,事发当天继女小娟“不听话”,她才大打出手。
妇联工作人员劝导她:“你也有女儿,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女儿被后妈打了,你作何感想?”邓某迟疑片刻,回答:“我会很恨那个女人,会心痛。”
在工作人员耐心教育下,邓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并同意签署保证书。保证书由邓某亲笔书写,约定“不再对小孩使用暴力”“如再使用家暴,将接受从重处理”等内容。
罗村街道妇联副主席李承玫解释,小娟日后可能还需继母来照顾。因此,工作人员试图让她认识到“教育孩子就要打”是错误观念。
李承玫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定期去小娟家抽查,尽可能避免小娟再遭家暴,必要时给予心理辅导。
记者手记
邻居知道小娟被打为何不制止?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暂时不想去起诉她。只要孩子伤能好,我马上和她离婚,省得孩子以后再遭毒打。”小娟的爸爸无奈地摇头。他自称对这个妻子已经失望至极,即使不起诉,缘分也尽了。
在记者采访中,对于邓某殴打继女时的情况,多位知情邻居欲言又止。在他们看来,孩子是别人的,别人打孩子与自己无关。“不该管,也管不得。”
一广西籍女邻居称,其实事发当晚,她听到了小娟被打时的哭叫声,但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她并未出面制止。
妇联工作人员认为,对做错事小孩的惩罚要适度,家长一时不慎导致孩子受轻伤或以上伤情,可能被刑事处罚。此次小娟挨打险些送命,如果有人及时制止,完全可以避免。
因此,如果市民发现有小孩遭受家暴,而自己不方便制止,可第一时间报警,或向当地妇联汇报,避免家暴升级,也避免惨剧发生。(记者张学斌 实习生李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