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驾车贩运1.6千克毒品海洛因时,被警方人赃俱获,随后警方又在其武昌的老家中搜出海洛因160多克。昨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熊某在市中院受审时百般抵赖,辩称查获的毒品是其79岁的父亲在贩卖。
警方通过技侦手段获悉,熊某曾多次与他人从事毒品贩卖活动。去年4月29日晚7时许,熊某驾车携带毒品在长江大桥汉阳桥头附近被抓获。警方当场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厢内,查获白色块状物5块,经鉴定为毒品海洛因,净重1685.6克含量为79.22%。当晚9时许,警方又从武昌竹子厂熊某老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三包,净重165.42克,并将正在吸食毒品的南京籍男子朱某抓获。
朱某向警方供认,此前,他在武昌复兴路一戒毒所戒毒时,门口总有一个老汉问他要不要海洛因。朱某在那老汉手里买过几次。后来,该老汉干脆把他带到家里跟他儿子“熊总”碰头。之后,朱某每次买毒品都打电话给熊某。朱某供述他们前后交易了近一年,平均每月一次,每次过来事先都和“熊总”联系,然后和其父亲交易。
昨日的庭审现场,熊某对贩卖运输毒品的罪行百般抵赖。先是称自己到好友家吃饭,临走时好友给了他两盒“茶叶”放到后备厢,他并不知道那是毒品。当询问其被抓获时身上怎么有电子秤时,熊某干脆矢口否认。公诉人问到为何其家中查获有毒品时,熊某竟辩称:“这些毒品是我家老头子卖的,我们那有人在外面搞毒品回来,给一些年纪大的卖。”
而其父此前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家中查获毒品与他无关,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一楼,儿子住楼上自己很少去。
记者昨了解到,根据今年2月25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一些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在实施一些严重犯罪时,将老年人拉出来当“挡箭牌”。
公诉人昨建议判处熊某无期以上徒刑,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高星 实习生 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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