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狱警职务犯罪调查:在司法行政系统占绝对多数(2)

2011年04月11日 14:25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犯罪主体身份特殊,具有双重性。监狱警察工作性质较为特殊,在依法履行司法权的同时,也负责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监狱系统内,通常情况下主要领导既是监管改造安全第一责任人,又是监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们的犯罪与主体身份的特殊性有着直接关系。调研组分析的20个典型案件中,30%属于这种类型。

  “一把手”犯罪较突出,呈现多发性。典型案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占80%,涉及“一把手”的占70%。他们利用手中的人事任免权、行政审批权、财务管理权、刑罚执行权等权力,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牟取私利。比如某省监狱管理局一位主要领导在任期间,多次接受建材商、建筑商等多人请托,在该省监狱系统有关基建项目的承建、材料供应和货款、工程款回收等方面为请托人提供关照和帮助,先后收受和索要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数十万元,收受美元上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窝案、串案增多,呈现群体性。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比较严格,考核权、审批权分离;生产经营方式比较特殊,决策权、管理权分散,一人作案一般存在难度。近年来,个别警察主动寻求结成“腐败利益共同体”,共同犯罪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犯罪呈现团伙化、群体化倾向。分析中发现,典型案件中属于这类案件的占30%。比如,某省监狱腐败窝案中,以原党委书记、监狱长为首,包括原副监狱长、副政委、设备供应科科长、运销科长、财务科长、监区长等在内的14名涉案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上下勾结、相互串通,在监狱对外采购物资、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为供货商、经销商在清结货款、供货等方面提供便利,分别或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全案共查处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3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2名。

  主客观“合力”引起犯罪高发

  监狱警察职务犯罪问题既与目前警察队伍思想教育、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有直接关系,又和监狱体制机制存在问题,监狱布局不尽合理,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因素密切相关。

  从体制上看: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有26个设立纪委,5个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监察厅派驻,实行单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监狱系统各级纪委监察室为内设,以部门党委管理为主。调研组认为,现行监狱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与实际情况有脱节,体制障碍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制约。省(区、市)监狱管理局纪委监察室与省(区、市)司法厅(局)纪委监察室之间工作沟通少,协调困难多,监督工作不够及时有效。

  从机制上看:存在三“难”。一是外部监督难。调研中,有人说,监狱不同于一般社会单位,管理封闭、性质特殊,客观上给外部力量的监督带来不便,使得监狱警察行使职权透明度低,给个别警察违法犯罪活动留出了空间。这也是监狱警察职务犯罪能够持续较长时间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执法监督难。根据《人民警察法》第42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监督。目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地方人民检察院,全部向监狱派驻检察室,实行直接管理,实施法律监督,而监察机关没有向监狱派驻监察机构。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精神,监狱监察室(处)属于内设机构,不能行使行政监察职能。这就造成目前对监狱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既缺乏力度,又与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三是协调配合难。监狱纪委书记在班子中排位靠后,给组织协调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协调机制尚未建立,配合效果不够明显。

  从制度上看:一方面制度的操作性不强。比如,监狱法颁布实施多年来,没有出台实施细则,造成监督工作原则性要求多、硬性规定少,可供操作的依据少等问题。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力不强。虽然在规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方面,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制度规范,比如,已经出台的“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约“一把手”权力行使的制度,对人事、财务、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权力分配进行了规范,但是,由于个别领导干部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时搞变通,这些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

  重在破除体制机制症结

  解决当前监狱警察职务犯罪的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进一步理顺监察工作体制,解决监督主体地位问题。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在《关于派驻机构反映业务管理方面问题研究改进情况的通报》中作出的答复,目前,监狱监察机构作为内设机构不能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建议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参照人民检察院做法,对监狱监察机构的设置方式进行改革,以保障行政监察权得到充分行使。

  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解决制度规范缺失问题。1999年司法部制定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出台后,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送有关部门审签,建议尽快出台。

  进一步健全监督长效机制,解决监督合力不足问题。当前,对各类监督主体的管理不够规范,纪委组织协调力度不够,影响监督效能。建议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有关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建立相应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协调监狱系统反腐败工作的有关事项。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反腐倡廉组织保障问题。针对当前监狱系统突出存在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够规范、干部编制偏少、人员结构不尽合理、综合素质偏低等问题,相关部门将按照中央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就规范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强化队伍管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支持,为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吴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