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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连“嫁”二夫 为钱财母亲让女儿去骗婚

2011年04月11日 16:00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骗钱财,母亲竟让亲生女儿去骗婚,一月连“嫁”二夫,日前二人被互助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祁某通过别人介绍与互助县台子乡的一男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0年4月祁某的母亲从内蒙古回家探望女儿,看着21岁的女儿生活不是很富足,便鼓动说:“你这么年轻,甘愿这样一辈子平淡地生活下去吗?没有钱谈什么幸福,有钱的日子才算是真正的享受生活。你得乘着年轻赶紧捞几把!”在母亲的多次劝说后,祁某有些心动了。就这样,一桩以结婚为诱饵的诈骗悄然拉开了帷幕。

  为便于行骗,祁某对丈夫谎称要随母亲去内蒙古住几天,离开家后,便与母亲在威远镇大寺路村租了一间民房居住。随后,祁某的母亲联系了马某,让其为女儿充当介绍人,商量一起骗婚谋财。2010年5月,马某将祁某分别介绍给自己的亲戚甘某和湛某。朴实、憨厚的甘某为祁某送去36800元“彩礼钱”,湛某家则为“彩礼钱”花去了72600元。祁某等人见湛某的“彩礼钱”多,收到现款后不久就与湛某举行了婚礼。

  正当三人为成功骗取钱财而高兴万分时,甘某到祁某的租住处找祁某巧遇房东,被告知祁某已与湛某结婚。愤恨之极的甘某找到祁某与其理论,祁某等怕事情败露,就与甘某商议将其36800元“彩礼钱”如数奉还。

  与湛某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祁某时时想念着年幼的儿子和疼爱自己的丈夫,心里倍受煎熬。终于一天,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思儿之苦的祁某向毫无知情的湛某和盘托出了母亲的阴谋,随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据了解,祁某的母亲和介绍人马某曾因婚姻诈骗罪多次获刑。(林艳 刘洪海 胡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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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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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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