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路上发生车祸,姐姐田丽的车撞上妹妹田静的车,导致妹妹一家三口当场死亡。
事发后,田丽被自己的哥哥姐姐告上法庭。同时起诉她的,还有妹夫家的三个兄弟。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合并审理了这两起案件。
姐姐撞死妹妹一家三口
2009年10月2日,田静一家和姐姐田丽一家相约到天津游玩。两车行驶到京津塘高速时,遭遇罕见大雾,田静的丈夫相荣驾车撞上了前面的大货车,随后田丽的车又从后面撞了上来。此后,又发生了两次撞击。三次撞击导致田静一家三口当场死亡。
交通部门认定,田丽的车及最后撞上来的一辆大货车,分别承担后两次撞击的全部责任。
昨天上午,相、田两家的兄弟姐妹们先后来到法院,并排坐到了原告席。其中,相家要求肇事者、大货车车主以及相关事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三名死者各项损失97万余元,田家则要求这三方赔偿田静各项损失62万余元。
昨天,由于双方是就同一事实索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
死亡顺序成为庭审焦点
田丽没有出庭。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妹夫家一方,还是她的亲兄弟姐妹一方,都将她列为了被告。
庭审时,田丽的律师要求法庭追加连环事故中的另外两辆车为被告。他表示,保险公司赔偿额以外的部分,应该由这两辆车来赔。此外,两家要求的赔偿中都包括了田静的部分,属于重复赔偿。
大货车的车主表示,希望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则表示,愿意在额度内进行赔偿,但提出大货车内也有两人死亡,因此要求法院为这两名死者留出保险份额。
昨天的法庭上,主审法官就“三人到底谁先死亡”的问题,多次询问各方原告和被告。
庭后,法官告诉记者,除赔偿责任外,“谁先死亡”也是分割各方赔偿额度的一个疑难问题。虽鉴定部门认定,田静夫妇死于五辆车的相互撞击、挤压,他们的女儿死于后三辆车的后续撞击,但这些证据并无法确定死亡的顺序,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来推定死亡顺序。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进一步调查。(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庭外追访
车祸引发家庭内部猜忌
昨天,田静的哥哥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们4个兄弟姐妹与相家3个兄弟商量办理死者的后事,最后双方共同决定将死者一家三口安葬在妹夫家的祖坟里。但肇事者田丽却坚决不同意将死者埋在对方家祖坟内,她还声称要用所有的赔偿金给死者一家购买墓地,并将他们单独安葬——“三个人的骨灰已经存了两年了,就是因为田丽一个人的原因,至今不能下葬”。
相荣的二哥则称,他们所有的矛盾都是与田丽一个人的,他认为田丽就是以安葬作为借口,实际是想拖延时间不赔偿。他说,事故发生后,田丽没有马上去妹妹的车中查看,而是为了个人安全站在马路边观望。“如果她当时能去看一眼,没准还有救”。
相荣的二哥表示,他们都知道田丽不是故意的,但“她至今没有一点愧疚感,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过”。他们是从弟弟的同学口中得知弟弟的死讯的。最初,他们提出去看望时,还遭到了田丽的阻挠,“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谁家死了人也不会说连通知都不通知一声”。
相荣的大哥则说,事后在检查死者遗物时,田丽只交出了100块钱,并说只有这100块钱。“我弟弟一家去天津玩,怎么可能只带100块钱,连过路费都不够”。
相荣的大哥还说,相荣女儿的男朋友想要回之前送给女友的饰品留做纪念,田丽却称东西全都烧了。
昨天,成为亲人众矢之的的田丽没有出庭。她的律师告诉记者,田丽有心脏病,不能在法庭上激动,告她的都是她的哥哥、姐姐,死者又是她的亲妹妹,因此她不愿面对。
该律师还称,田丽表示愿意尊重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她赔偿,她一定足额赔偿。(记者: 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