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中,据吴英之父吴永正透露,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个人曾写联名信,要求一审法官判处吴英死刑。一审判决完后,这些人又到省高院,要求二审维持原判(4月13日《法治周末》)。
在药家鑫案件中,我们既能看到,药家鑫的同学签署联名信,请求法院给药家鑫一个赎罪机会,希望法院轻判;也能看到受害者同村数百村民,自发签名要求判药家鑫死刑。无论是求情还是要求重判,都是公民的合法诉求,无可厚非。
但具体到此次政府官员的联名要求,则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因为这些官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动用他们的资源以及各种看不见的力量,确实有可能影响到法院的公正判决。现实中,权力干扰司法的现象并非少数,比如去年媒体披露的某地政府给法院发的“最牛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当然,最值得追问的是,这些官员为何非要置吴英于死地?吴英的律师透露,一审结束后吴英连写控诉材料,检举了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此3人都已分别获刑。2009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曾出具一份说明书,称根据吴英的检举线索,在查处李天贵、周亮的案件中,挖出窝案、串案,一并查处21人,其中厅级2人、处级5人。此外,吴英另检举了7人,有些时机还不成熟,作为线索保存。在此情境中,这些官员的行为格外令人怀疑!(江苏 石城客)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