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外籍男友,26岁的女大学生毛苒指挥他人贩毒,走上不归路;没钱过日子,朱治春尾随劫杀陌生女子,抢得一部手机和600元;因工友追讨买烟剩余的1元,李志用洋镐砸死了他;没钱付嫖资,吴开学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断了卖淫女颈部动脉。昨日,厦门市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毛苒、朱治春、李志、吴开学终审宣判。四人被执行死刑。
案例1
书本封皮内藏毒品
来自河南的毛苒出生于1985年,大学毕业后长住广州,原本有着大好前程的她,却因外籍男友,走上了不归路。2008年夏天,毛苒与外籍男子OBI成为了男女朋友。在一起不久,毛苒便发现OBI是一名毒贩,但她并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在OBI的教唆下,学会了如何指挥别人贩毒。
2008年10月,毛苒认识了比她大三岁的女孩黄某,提出由她提供机票、路费及1500美元左右的报酬,让黄某帮忙从境外带毒品回国。几个月后,黄某又找来40岁的农村妇女吴某入伙。
2009年7月下旬,应OBI的要求,毛苒安排黄某到马来西亚、吴某到越南带“货”。7月26日,吴某先从越南回国,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海关关员查出,五本书籍封皮中夹藏着疑似毒品的淡黄色粉末。经厦门市公安局鉴定,该粉末为海洛因,净重2358.3克。
2009年8月2日,毛苒在广州市的宾馆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例2
没钱过日子尾随劫杀住户
朱治春,今年22岁,湖南省常宁市人,2009年9月与女友刘梅一起来到厦门。由于两人均没有工作,生活很快捉襟见肘,朱治春便想到了抢劫。
当月9日下午4时,朱治春锁定了家住宁宝小区的宁德人小娟,尾随进入了她的住处。由于小娟拼命呼救,朱治春将她按倒在床,挥刀便砍,直到她没了声息。朱治春冲去身上的血迹,将浸满鲜血的外衣和鞋子扔在现场,洗劫一空后离去。他的贪欲,赔上了小娟的性命,也只得到一部手机和600元。
2009年11月28日,朱治春、刘梅在湖南省常宁县兰江乡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例3
1元引纠纷打死同住工友
48岁的李志,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某建筑工地做水电工程。
2009年7月7日17时许,同住的工友马某交给李志5元,让他帮忙买包香烟。李志买完烟后,因未将余款1元还给马某,两人发生争吵。李志为此怀恨在心,伺机杀人报复。次日凌晨4时40分,李志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某工地二楼木板房宿舍内,趁马某熟睡之时,持洋镐将他打死,被一旁的工友当场抓获。
案例4
没钱付嫖资刀捅卖淫女
吴开学,今年29岁,大田县人,厦门某酒吧员工。2010年2月23日凌晨3时许,吴开学带着30多元,在升平路口找了一名卖淫女,谈好80元的价钱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因没钱付嫖资,吴开学将手机抵押给卖淫女。凌晨4时许,吴开学又到大同路找了一名卖淫女。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卖淫女向吴开学要钱,口袋没钱的吴开学只好耍赖,双方发生冲突。随后,吴开学用水果刀朝她的颈部割去,致其当场死亡。
2010年2月24日14时,吴开学在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海峡都市报 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杨陆平 赵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