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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高速路拦车救狗引热议 动物保护亟待立法

2011年04月19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高速路拦车救狗是否合法

  一辆载有500余只待宰狗的货车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被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事件引发热议

  4月15日,一辆装载500余只待宰狗的货车在京哈高速公路张家湾至漷县路段被300余名动物保护志愿者强行拦下。上善基金与乐宠控股两家机构出资十余万元将这车狗买下,并送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基地安置。当天,腾讯公司宣布将全部担负被解救狗狗后续治疗、检疫、喂养等相关费用,并还将在腾讯微博平台上发起爱心收养行动。

  事件通过微博直播迅速引起广泛关注,在动物保护志愿者们的爱心受到激赏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高速公路拦截货车是否合法的热议。

  高速路拦截货车致交通堵塞

  据报道,事发当天中午11时许,一辆黑色奔驰车数次在高速公路上通过强行超车等方式对载狗货车进行阻拦,300余名动物保护志愿者赶到现场,上百辆私家车停靠在高速路外,造成收费站出口混乱。

  在微博上,律师孔德峰的观点被广泛转发:“这是典型地将个别人的道德价值观凌驾于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之上,是法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道德意识霸权行为。动物保护者们将爱心倾注于狗的同时,也无视了社会公共秩序,无视了运载者的合法权利。”

  动物保护亟待立法

  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伍艳萍律师也赞成这一观点。第一,目前我国对于狗的买卖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志愿者们无权阻止这项在法律上正当的买卖交易;第二,志愿者们的方法不妥,高速公路属于高危作业区,贸然拦车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此外,她认为,这次行动可能涉及强行交易,而且会导致货车司机无法交货,被迫承担违约责任。

  伍艳萍提出,这起事件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

  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晓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对于吃狗肉正确与否这个问题,我不想评论。但人们吃什么样的狗,是作为食用而培养的肉狗,还是别人家的宠物,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所缺失。”(赵新星 胡佳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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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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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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