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郭金超 周兆军)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十次会议20日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议案的说明。决议草案拟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就决议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决议草案根据“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需要,确定了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三方面的内容。
根据决议草案内容,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全民性。同时,决议草案还强调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另外,决议(草案)还明确要求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关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阵地,吴爱英指出,决议草案提出要通过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的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此外还包括积极推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等。
决议草案还对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了详细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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