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赌场,聚财2.7亿元
深圳特大网络赌博案19名被告昨受审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冯霖,通讯员封文智、赵连勇报道:昨天下午,深圳盐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的网络赌博案件,此案涉及金额高达2.7亿多元,盐田检察院起诉19名被告分别犯有开设赌场罪及赌博罪。据悉,此案为深圳建市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赌博案件。由于此案涉及的人员较多,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盐田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2008年以来,以香港人何某耀、麦某光、钟某宝(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首的网络赌博集团,在罗湖区、福田区多处场所,利用“永利高”网、“皇冠”网、“沙巴”网、“利记”网、“新球”网、“东方皇朝”网等境外赌博网站的股东、总代理、代理等级别的管理权限,大肆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并接受会员投注。这个网络赌博集团还雇请被告人萧某富、林某麟、李某艺、曹某肇参与管理赌博事务。案发时,经公安机关核查,该赌博集团共发展下级总代理28名、代理87名、会员4771名。
这个网络赌博集团分工十分明确,被告人曾某明、陈某根是该赌博集团发展的永利高总代理。被告人萧某富是该赌博集团的“会计”,接受会员投注,并负责处理开通账户、计算输赢、对账结算、交收赌资等日常赌博工作,同时为该赌博集团赚取巨额“分成”和“回水”。被告人林某麟是该赌博集团的“出纳”,案发时,警方仅从林某麟的两个账号上累计发现,其接受会员投注折合的金额高达人民币2.76亿多元。李某艺也是该赌博集团的“出纳”,警方发现,仅2010年2月25日至5月24日间,李某艺通过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帮助该赌博集团转入赌资人民币180万元。(冯霖、封文智、赵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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