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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称中国社会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重在于实践

2011年04月22日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深化。到2010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1个市(地、州、盟)、1856个县(市、区、旗)全面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

  4月2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受国务院的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五五”普法期间,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普法讲师团巡回报告7.86万场次,2.46万人次省部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2700多万人次,培训农民工1.56亿人次……

  在这些数据背后,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普法为服务大局护航

  闻明华,浙江省嘉兴市新王桥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顾问,从今年1月初换届选举开始一直到现在就没闲过:从选举前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审查,到选举中的法律解释、法律监督、矛盾排查,直至选举后的法律知识培训、修订村规民约……

  目前,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已近尾声。与以往不同的是,全省所有行政村在此次换届选举中都配有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门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

  去年年底,浙江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开展村务“法律体检”进一步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的通知》,要求全省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乡村法律顾问”为载体,通过进村结对、蹲点指导、“法律体检”、“法律见证”等方式,积极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障。目前,浙江全省乡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超过75%,助推了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只是各地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中的一个亮点。

  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需要法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传播给亿万公众。“五五”普法期间,在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上海世博会等大事中,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抗震救灾等突发事件中,都可见到一系列“法治先行”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这些主题活动,既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驾护航,又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普法为服务民生助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五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五五”普法期间,各地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房屋征收与补偿、国企改制、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解决各种民生保障问题。

  我国不少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出台前,都会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人们还记得,去年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同年12月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这说明,在公众参与立法讨论、表达意愿诉求的背后,普法带给人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功不可没。

  这几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让人们不光学到了法律知识,同时也享受到了法制宣传教育带来的成果。

  “通过这几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学会了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拆迁,用合法的手段表达利益诉求,如今拆了旧房住新房,我们打心眼儿里满意!”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市民李土生,两年前还住在阴暗破旧的棚户区。当年的拆迁涉及近5000名居民,却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谈起成功秘诀,山城区区委书记尚欣说:“那得感谢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人员组成10个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小分队进驻棚户区,发放《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法规知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纠纷,赢得了拆迁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王比学)

  普法为依法治理铺路

  “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法制宣传教育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回眸五年,可以看出,“五五”普法增强了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治理的理念,行政机关的权力都是在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运行。仅以行政许可为例,从2004年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至2010年8月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中央一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000多项,地方各级政府取消和调整70000多项,乱审批、乱收费、乱处罚现象得到遏制。

  “五五”普法期间,各地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深化。湖南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行政程序规定》,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程序意识,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公正、高效;福建有68.5%的行政村跨入县、市、省级和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行列;云南昆明的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成为解决城市涉法问题的“三驾马车”……

  据吴爱英介绍,2010年12月,全国普法办评选表彰了首批266个法治县(市、区、旗)创建先进单位。各地还积极建立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民政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分四批表彰了137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普法的生命力在于实践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这意味着又一个五年的全民普法开始。

  新一轮全民普法启动,正逢一个特殊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十二五”规划开局。这两件大事都与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要求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意味着法律必须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规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普法,也是如此。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我国在全体公民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已走过25年。25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告诉我们:法治实践是让普法更具生命力的最佳途径。

  法律宣传教育是手段,不是目的。学法的目的最终在于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法律宣传教育只有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否则,法律宣传教育只会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摆设。

  当前,我们在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和崇尚法治精神方面尚有欠缺。 我们期待这种氛围和精神,随着“六五”普法的到来而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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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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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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