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住了两个多月,有妇之夫党某看上了酒店前台,并处心积虑地将她骗到山顶上强奸了。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党某32岁,来自河南省。因工作需要,他在思明区一家酒店住了两个多月,住店期间,已有家室的他看上了酒店前台阿真。去年12月9日晚上7点左右,他向阿真发出外出小聚的邀请,阿真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因为党某在店里住的时间较长,平时也有过一些接触。
很快,党某开了辆商务车来接阿真,并直接把她带到了东坪山山顶上。到山顶后,党某把车停在一个紧急车道里,阿真正好下车接了个电话,回到车旁时,党某就推开拉门让她坐后排。阿真觉得很奇怪,不同意,党某向她解释说“坐到后排好聊天”。
见阿真坚定拒绝了,党某就强行把她推上车,一番“软磨硬泡”之后,党某还是不顾阿真挣扎,将其强奸了。
次日早上,党某竟然还发短信向阿真道歉。当天下午2点左右,党某被警方抓获。(海峡导报 记者 陈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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