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4月22日电(银雪 许世雄)重庆一农民在回家途中偶遇一片罂粟地,为图好玩采摘罂粟籽种于自家附近,未曾想竟惹火上身将自己送进班房。记者22日从重庆市巫山县法院获悉,该院以被告人卢登洋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卢登洋从重庆奉节县返回巫山县福田镇途中,在一荒山上摘回20余个罂粟果,回家后将罂粟果晒干抖出种籽,并种植在其房屋附近的一块荒地上。2010年4月19日,当地警方得到举报,于次日与福田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对卢登洋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铲除。经现场勘查,卢登洋种植的罂粟共980株。
法院认为,卢登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罂粟是毒品还非法种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卢登洋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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