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的山西大同人王某,因涉嫌在商场盗窃被抓,办案民警“意外”发现,王某将其盗窃经历以大事记的形式记录在电脑中,49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和“成果”清清楚楚,还包括他在国外务工期间的16笔“战果”。昨天,顺义警方证实,已将王某刑事拘留。
今年3月25日,商场员工李某来到顺义公安分局报警,称其放置在专柜库里的钱包被盗,丢失现金2600余元,银行卡内的1900余元也被取走。4月19日下午,民警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供述称,他有一个习惯,每月以大事记的形式,在笔记本电脑里专门记载作案的时间、地点、和作案“成果”。随后,民警将这台笔记本电脑起获。
据初步核算,从2008年起到今年3月,王某共记载其盗窃案件49起,每一起案件都记录得清清楚楚,小到进商场偷一双袜子都记录在案。王某称,他盗窃成瘾,带着妻子去医院孕检时,还顺手牵羊盗窃他人380余元。
其中,王某的电脑中还记载,2009年3月,他被介绍到欧亚某国首都务工,在9个月的务工期间,他先后进入中国商城、中国总商会等地,盗窃作案16起,窃得7万余元外币及其物品若干。(记者穆奕通讯员沈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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