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4月28日电(记者 陈国亮)中新网记者今天再次从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处听到他已经欠了吴英案一审、二审两次代理辩护律师费共计100多万元的说法。而且,对该说法,记者也在吴英的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那里得到了证实。
两次律师费优惠价150万元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法院还认定吴英共骗取集资款人民币77339.5万元,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
这么大的一个案子,社会影响又这么大,吴英的代理人律师费价码是多少?这个问题,几年来社会一直也很关心。
今天,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向中新网记者做了透露:对吴英案一审,原本按市场行情是可以开200万元人民币的价码的,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给了个优惠价:100万元。二审,更是只开了50万元的优惠价码。
一审付了部分 二审分文未付
这几年来,吴英家属一直为吴英在打官司,请律师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已经全额付掉?这几个问题社会上的大众也一直很关心,而且比律师费价码的问题更加敏感。
关于这两个问题,几年来。中新网记者一共向吴英的父亲吴永正问过三次。
2010年1月21日晚,中新网记者在浙江金华市区独家采访吴永正以及杨照东律师,第一次抛出了这个敏感的问题。吴永正很直率地告诉中新网记者说:家里也没什么钱,目前他在为吴英打官司奔波努力以及请律师的钱都是他自己去向亲朋好友借来的。杨照东律师当时也对中新网记者说:“告诉你也没关系,按照当初签的协议,我们的律师费是按案件进展分期支付的,现在吴英案的一审已经结束,我们已经在为她的上诉而努力,可我们律师的一审律师费用,老吴至今还没给呢。我们也理解他、了解他的。”
2011年4月7日,吴英案的二审即吴英集资诈骗(上诉)一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结束那天,中新网记者又向吴永正问到律师费的问题。当时,吴永正生气地回答:一审还欠着70万,二审一分还未付呢。
今天,吴永正心平气和地对中新网记者将两次律师费的情况全盘“抖出”:一审律师费100万,当初签协议时只支付了30万,后来就一直未付;二审律师费50万,到现在一分没付,一直还欠着。到现在为止,共欠律师费120万元。
律师称免费给吴英打官司
对吴永正的相关说法,吴英的代理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没有回避,反而予以承认。
张雁峰笑着对中新网记者说:“以后,老吴有钱嘛,给一点;没有嘛,也就算了,我们就当为他和吴英免费打官司了。”
据了解,杨照东和张雁峰两人都是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两人的表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态度。
吴英家也许真没钱了
曾被称为“亿万富姐”的吴英,案发后,其家里真的没钱了吗?真的穷得连为其打官司的钱都只能向别人借了吗?
2010年1月21日晚,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在浙江金华市区接受中新网记者独家专访时称,他女儿吴英自2001年结婚后就一直没有给老家和父母亲拿回来过什么钱,而他在自己女儿2006年前后掌握上亿钱财时也从未向她开口要过钱。
中新网记者手头掌握着两份司法文书。
其中一份是文号为“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的《东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意见书》中,警方单独列出了一项“吴英非法吸收的存款去向的情况” 。“去向情况”主要是归还本金、支付利息、购买股权、购置房产、购置汽车、购买珠宝以及用于企业经营管理等六、七项。中新网记者仔细翻阅了这几项内容,发现上面没有显示说吴英曾将大量钱财转往自己老家。
还有一份文书是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9)浙金刑二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这份一审判决书中,法院所称的“上述证据均经庭审举证、质证,所证明的内容客观真实,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证据中,有一项是吴英本人对自己借来钱去向的供述,里面共讲到了23项去向或用途。而这23项里面也没有表明吴英往老家拿过钱。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早在上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就是当地有名的工程包工头。那么他本人有没有存款留下来呢?中新网记者又问了这个敏感问题。吴永正也回答了。他说,他有三个女儿,他呢,又比较疼女儿,以前他将自己的钱都投到自己的三个女儿身上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