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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部分历史建筑列入保护名单仍难逃被拆命运(3)

2011年04月29日 07: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面拆老建筑,一面做仿古街

  据悉,为平众怒,长沙市有关方面决定对游击坪4号公馆采取异地重建的方式还原。自此该公馆原址往西行走300多米,被围挡圈禁的苏州会馆抬头可见。马路边一位小商铺的店主告诉记者,前几年政府投入巨资将坡子街修葺一新,几百米长的马路上,都铺设了青色条石,两旁新建的多是仿古格调的特色餐饮馆所。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何一边花费巨款修建仿古建筑,一边有天然历史文化韵味的古建筑,却要被拆迁征收?

  湖南省文物局一位相关负责人也持有同样观点。他说,现在很多城市一面拆除真正的老建筑、老街,一方面又花大钱做一些仿古街,实在不明智。因为,历史不是随意的制造。这种推倒真正的古物再进而建设仿古建筑的模式,都是叶公好龙之举。

  采访中,有文物保护专家向记者表示,城市改造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但如何使发展和保护相辅相成,更需要执政者思考。

  他说,在上任领导执政长沙期间,曾花费数亿元对全市500多条背街小巷进行提质改造。当时的书记市长曾多次强调,长沙是座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在背街小巷改造中要保护文物,保护小街的文化底蕴,彰显历史特色。其中,11条历史名街名巷得以修缮。

  2004年,长沙市政府就历史文化街巷和历史旧宅保护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潮宗街等11条街巷为长沙受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巷,苏州会馆等23处旧宅为受保护的历史旧宅,并明确这些街巷、旧宅可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性修复或改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

  但仅仅数年,当年费心保护、花费巨资的一些街巷、公馆又在“旧城改造”中拆损殆尽。

  陈先枢等人对此十分感叹:“其实老建筑也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城市个性的标志。如果一个城市的发展仅仅是从不同的院落迁移至千城一面的高楼大厦,那这个城市还怎么能够理直气壮地找出属于自己的面孔?”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蒋先福则认为,目前的城市化进程与历史保护已经形成对立,这样做是非常可怕的。因为抹掉这段历史记忆的现代化是反文明的行为,建立没有历史的钢筋水泥丛林,是没有灵魂的肌体。

  他同时呼吁修改《文物保护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类似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肇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上述湖南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对于地方开发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各地应有一个系统的规划。“不是说有的建筑就一定不能拆,但是你要有法律依据,并有具体可行的建设预案。但现在实际上都没有看到,让人无法确信他们的保护诚意。”

  本报长沙4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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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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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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