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0日,位于泸州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办事处负一楼的城管业务办公室内发生一起血案。因对城管人员执法不满,在江阳区万顺路经营水果店的林某,持刀报复伤害城管执法人员(成都商报曾作报道)。日前,江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查明,2010年9月19日22时许,林某父母在万顺路经营水果买卖时,因占道经营,与前来执法的大山坪街道办事处城管队员发生纠纷。20日8时许,林某与父母一起到城管办公室解决前一天发生的纠纷。因言语不和,双方在抓扯过程中,林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城管队员胡某、李某刺伤。经鉴定,胡某为轻伤,李某为轻微伤。(记者 张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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