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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首例醉酒驾车者获刑

2011年05月03日 0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吉林5月3日电(记者 苍雁)5月1日是全国醉驾入刑实施的第一天,在当日下午,吉林市警方就查获一名江苏籍男子醉驾行驶。5月3日,记者了解到,该男子以醉驾入刑,成为吉林市醉驾入刑的第一人。

  警方介绍,5月1日13时许,常住吉林市的江苏籍男子孟某因醉酒驾车,被吉林市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查获。经血液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16.9毫克/100毫升。

  “在302国道附近的龙潭区天太村村委会门前,孟某驾驶红旗轿车从此处经过,我们感觉他有酒驾嫌疑。”警务人员介绍,当孟某的车行驶过来后,警方遂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2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驾车标准。警方将其带到吉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抽取血液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16.9毫克/100毫升,确属醉酒驾驶。随后,警方依法将其带回审查。

  目前,警方已依法吊销孟某的驾驶执照,并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将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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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庄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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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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