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光棍节”当天,因为跟男友吵架,她想不开竟在出租屋里引爆天然气。结果同住一屋的两名室友,一人死亡,一人受重伤。昨天,重庆晨报记者从南川法院了解到,近日南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郭某因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1日晚,被告人郭某在南川城区“时代商都”小区A1栋11-4号出租房内,因琐事跟男朋友发生了激烈争吵。
郭某一时想不通,于是产生了轻生念头。
次日凌晨2时许,郭某持菜刀将出租房内的天然气软管切开一小口,躺在床上意欲自杀。因切口小出气量不大,郭某又于12日上午9时许,持菜刀将该天然气软管割断,使大量天然气充斥整个房间,以达到自己因天然气中毒而自杀的目的。
当日19时40分许,郭某起床上厕所时使用打火机点烟,导致天然气剧烈爆炸,造成同租此房的被害人陈某死亡、被害人高某某及郭某本人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高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据悉,这次爆炸还造成A1栋部分房屋遭到破坏。
南川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过失致使天然气发生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部分房屋被破坏,其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被告人郭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记者 李澜 实习生 周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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