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前女友结交新男友,这个高中生打翻醋坛子,竟然纠集多人殴打“情敌”。近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宣判了此案。
事情要从2009年10月20日说起。当时,谢某刚刚年满18周岁,还是一名高中生。此前,谢某与一名女同学谈过恋爱,但后来分手了。由于这名女同学又与一名男生小曾(化名)谈起恋爱,谢某非常不爽,就预谋殴打小曾。
2009年10月20日当晚,谢某纠集了蓝某、刘某伙同另外三人(均另案处理)来到曾厝垵一家烧烤店附近,一起出手殴打了小曾,并殴打了随后赶来的小曾的几个朋友,导致小曾的一个朋友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经法医鉴定,属于轻伤。此外,小曾及另外两个朋友也不同程度受伤,均属于轻微伤。
当晚及次日凌晨,蓝某、谢某先后主动投案。不久,刘某也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三被告人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共赔偿了9万多元,3人也同时被取保候审。
近日,因为犯故意伤害罪,谢某3人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均适用缓刑。此时,谢某已考上大学,目前正是厦门一所大学的学生。(厦门商报 记者 陈光豪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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