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与他人私通,男子做出与妻子离婚的决定后向第三者提出精神赔偿的要求。孰料“协商”不成,情敌用菜刀将该名男子砍伤。近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砍伤他人的陆姓男子提起公诉。
被告人陆某与被害人张某的妻子彭某过从甚密,经过一段时间后,张某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了妻子彭某与陆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11年2月4日13时,张某约陆某到其居住的宝安区大浪街道谭罗华侨新村一出租屋内“协商”。陆某如约而至后,张某表示自己对彭某与陆某暗地里做的事全部知道,几经思量,刚刚做出了一个艰难的离婚决定:自己退出这三角关系,今后不再干预陆某与彭某间的任何事情,但要求陆某支付一笔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作为附加条件。
陆某听后断然拒绝,双方在此过程中发生冲突推搡,陆某趁张某不注意在厨房内拿了一把菜刀藏在身后,准备开门离开。张某不让陆某就此离去,在门口将陆某强行拦住,称事情未解决就不许走。急于脱身的陆某便亮出菜刀,将张某砍伤,导致张某头部、耳朵受伤,在场的彭某及其弟弟将菜刀夺下并报警求助。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后将陆某抓获。经法医鉴定,张某所受的损伤属轻伤。 (方兴业 钟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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