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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逮后公路上打滚 咬伤执法队员(图)

2011年05月10日 13:54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男子酒驾被逮后公路上打滚咬伤执法队员(图)
执法队员除了手被咬伤,身上也被抓伤
张某不敢面对记者镜头 史宗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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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9日),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首个在我市(重庆)高速路上酒驾者,被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挡获。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酒驾者先是抓执法车方向盘,又扬言要跳车等,还在公路上打滚不起来,执法队员劝他还被咬伤。赶来增援的交巡警警车临近时,他竟从公路护栏空隙钻进边沟,喊叫“躲警察叔叔”……

  这一幕,发生在昨日凌晨3时34分至3时45分。昨下午2时40分,记者表明身份对他进行采访。他说不出自己姓名,“喝多了,啥子都想不起。”

  酒驾被逮,他满地打滚还咬人

  昨日凌晨3时34分,成渝高速公路来凤段往主城方向。这里是一处弯道,一辆车牌为渝C的小车停在车行道,危险异常。市高速公路执法第一支队一大队执法队员周玉国和石恒,驾巡逻车至此,惊得一身冷汗。

  周玉国上前查看,车内男司机正跟坐在副驾位的女子聊天,车顶棚灯开着。车窗落下,周玉国询问男子是否需代驾服务,即由执法队员把车开到服务区或收费站外。

  “我开不来车。”男子答话,满嘴酒气。鉴于情况危险,石恒把男子请上执法车副驾驶位,周玉国代驾小车跟随。

  执法车开出三四公里后,突然开始在公路中左冲右突,最终停在了紧急停车道。周玉国不明原因,停车上前。石恒讲,男子坐车内不久,突然伸左手抢夺方向盘,右手拉车门,喊叫“我要跳车”。这时,男子已从执法车下来,躺在地上往车行道方向打滚。

  周玉国冲过去把男子往紧急停车道拖,石恒赶紧帮忙。

  “哎哟!”周玉国突然捂手背惊叫。石恒看清,男子咬着周玉国右手不松口。先前跟男子同车的女子见状,上前抱住男子,请他清醒点。男子松口,却继续打滚,不时伸腿踢边沟护栏铁桩。

  警车赶来,他喊“躲警察叔叔”

  凌晨3时45分,交巡警驾车前来增援。

  见不断闪烁的警车,男子竟从护栏铁桩空隙钻进公路边近半人深的边沟躲藏,喊叫“躲警察叔叔”。

  当然,“躲警察叔叔”是徒劳的。很快,他被警方带到青杠收费站外的交巡警平台。

  昨上午,刚从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回队的周玉国讲,他和同事协助警方把男子送到交巡警平台后,男子一会儿喊有5万元现金不见了,一会说“肯定是交巡警拿了我的钱”,跟他同车的女子一个劲招呼“不要乱说”。在平台,男子拒绝做询问笔录。警方依法送他去抽血,以判定他是否属醉驾。

  鉴于男子咬人,交巡警以他涉嫌防碍执行公务,移交派出所。

  昨中午,璧山县公安局丁家派出所的消息表明,凌晨接到移交来的男子后,他仍满嘴酒气,至昨上午11时许,他才配合做了笔录。男子自称,和朋友饮酒过程中,跟朋友闹得很不愉快,遂驾车上高速路往主城方向行驶。

  承认酒驾和咬人,已被警方控制

  男子咬伤执法队员地点属来凤派出所管辖范围,昨下午1时许,男子被移交来凤派出所。

  昨下午2时30分左右,询问笔录做完。警方向记者介绍,男子姓张,永川区人,今年27岁,驾龄1年。张某称,前晚至昨日凌晨,他跟四五个朋友在永川城区喝酒,他自称喝了近两瓶啤酒,承认被查获时咬人和满地打滚的事。

  截稿时,来自璧山县公安局的消息表明,张某是否属醉驾,估计两三天后才有化验结果,现在他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黄艳春 唐涛)

  “我啥都想不起”

  昨下午,经警方特许,记者见到张某。

  他戴眼睛,身体壮实,短袖衬衣上满是滚地留下的泥灰。这时,距张某被高速路执法队员挡获已11小时。

  记者(以下简称记):能告诉我们你的姓名吗?

  □张某(以下简称张):我喝多了,啥子都想不起。

  -记:执法队员说,你满地打滚还咬人?

  □张:我要给他们道歉。

  -记:你知不知道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醉酒驾车会被重处?

  □张:我晓得。经常听人说,喝酒不开车和开车不喝酒,现在想来,这句话说得有道理。

  -记:当时,你喝了几瓶酒?

  □张:接受调查的时候我讲了。现在又记不清了(表情有些木然),你问他(朝民警努努嘴)。

  我国醉驾入刑第一人

  拘役4个月

  5日下午4时,由河南省舞钢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光辉危险驾驶案,经舞钢市法院审理后一审宣判。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23.7mg/100ml仍驾车上路的侯光辉,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侯光辉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这是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全国首例酒驾入刑的判决。

  重庆醉驾入刑第一人

    判决……

  5月1日凌晨零时4分,廖星华酒后送朋友回家,被沙坪坝区警方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他成为我市醉驾入刑第一人。昨日,沙坪坝区法院透露,该院今日上午对廖星华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4月30日晚,36岁的巴南区人廖星华与朋友在渝北区某餐馆喝了3瓶左右啤酒后,驾驶私家车送朋友回家。5月1日凌晨零时4分,车行驶至沙区西永大道时被交巡警查获。经鉴定,廖星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9mg/100ml,远高于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

  沙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廖星华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市因醉酒驾驶而站在被告席上的第一人。(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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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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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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