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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在卖场车库遭洗劫 律师称停车场无须担责

2011年05月10日 15:4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短短停车半个小时,当杨先生夫妻俩拎着一袋大米,再回到卖场地库时,竟发现自家的福特轿车被“洗劫”了:右后玻璃窗粉碎,放在后备箱内的3个包不翼而飞,杨先生夫妻俩损失达3万元。日前,有网友就此向新民网上海滩微博报料。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类似的停车场内车辆物品被窃事件中,受害人普遍认为,车库管理方未尽责,但法律界人士表示,车库管理方与车主之间并不构成保管责任。警方也表示,车辆不是保险箱,车主本人应提高防范意识。

  监控录像显示“鸭舌帽”砸窗爬入车内

  杨先生说,5月3日晚6时许,他和妻子汪小姐一起驾车到位于嘉定的一家卖场购物,将车停在地下一层的停车库内。杨先生把妻子装有1万多元现金的手提包,连同自己的手提包,一起放进了车辆后备箱内,后备箱中还有妻子的手提电脑包。随后,两人离开停车库。

  正是这个“放包”动作,引起了窃贼的注意。事发后,夫妻俩在真新派出所看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杨先生一离开,窃贼马上开始行动。那是一个戴鸭舌帽的中年男子,他先来到车门边,从他的袖子里滑出了一把工具,“鸭舌帽”试图用它开车门。未果后,他又想直接对后备箱下手,仍然不行。于是,“鸭舌帽”来到右后车窗边,用工具在车窗边缘撬了几个洞,随后用力一砸,整片钢化玻璃全部碎裂。“从这些动作来看,这人很有经验。”随后,“鸭舌帽”直接爬进了车后座,再将后座翻倒,摸到后备箱内,取走3个包。最后一个镜头,是“鸭舌帽”用自己的外套裹住这3个包,大摇大摆离开了摄像头所及的范围。

  接到敲诈电话8000元“赎回”证件

  经清点,汪小姐的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移动硬盘和1万多元现金,两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还有汪小姐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章、支票统统被“扫光”。更令人郁闷的是,事后,她竟然接到了一个“敲诈”电话,对方表示,手上有她的身份证等重要物件,要她出8000元“赎回”,并发来了一个邮政储蓄账号。对方“建议”她,不要到外面多说。

  不过,嘉定警方表示,来电人并不一定就是窃贼,也可能是窃贼取走现金后,将证件丢弃,结果被他人捡到了。目前,嘉定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摄像设备损坏窃贼在通道内失去踪迹

  据汪小姐说,事发卖场通往地面通道内的一个“关键”监控摄像头当天“碰巧”损坏,导致无法确认窃贼是如何离开,从哪里离开的。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对地下车库的技防设施,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监控摄像头的数量、位置等,但受技术限制,摄像头往往不可能做到“全覆盖”。此外,摄像头的后续维护一旦没跟上,往往会导致其损坏、模糊,影响图像质量。

  如果是因设备安装未达标,或后续维护不到位,引起技术上的漏洞,那么卖场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法律界人士表示,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承担的责任也只是一部分。

  法律界人士称停车场不承担保管责任

  “既然付了停车费,卖场就该承担看管责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遇到此类事件,大部分人都有类似的想法。但法律界人士表示,卖场只是提供停放区域,和车主之间并不构成财物保管关系,不承担保管财物的责任。警方也提醒车主,对车内财物保管负主要责任的是车主本人,不要把车当储物室,不要在车内放置任何财物,一旦离开,甚至连空包都最好拿走。(记者 徐轶汝 实习生 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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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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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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