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一男子陈某酒后无故打人还砸车。4月15日,陈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 40岁的陈某在朋友的聚会上多喝了几杯,聚会结束后他一人晃晃悠悠的步行回家。当他从文化街上的一条机动车道上横穿马路时,正好碰到王某开车经过。当时,陈某很生气,他认为王某的车速太快,吓到了自己,他将王某的车拦了下来,并对王某及其妻子进行辱骂,王某很是气愤,下车与其理论,双方发生口角。陈某借着酒劲对王某及其妻子大打出手,还又捡起路边的砖头砸王某的车。王某报案后,陈某经举报被哈市南岗警方抓获。经相关部门的鉴定,王某的轿车的损失费为7000余元。(徐平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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