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5月10日电 (陈静 张真)去年底到上海找工作未果的未成年人李某,四处流浪时,结识了同为流浪汉的中年男子,从此便开始频频入住“豪居”的生活,10日,上海普陀区法院少年庭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李某是四川人,自小父母离异,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父亲的小餐馆里打下手。2010年12月,李某因赌博输光了钱,害怕父亲责备而离家出走。在外流浪时,李某结识了一名宣称可以带其去住豪宅、吃大餐中年男子。
此后,他们来到上海嘉定区一别墅小区,翻墙进入无人长期居住但装修齐全的空置别墅,从防范设施不严密的阳台等处以撬门、摇窗等进入屋内,当起了“临时主人”。两人除了翻找值钱的东西外,更拉出屋内装修好的电线卖钱。李某竟然在别墅里用主人家的米和油做饭,并穿走主人的衣物、鞋帽,两人累了就睡在主人的卧室里。
一个多月时间里,李某闯入空置别墅达5次之多。2011年1月初李某再次进入该小区某户准备行窃时,因主人安装的CK报警器报警落网。
普陀区法院少年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公私财物,应当以盗窃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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