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5月10日电 (孟幻)10日,重庆首例醉酒驾驶案在该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拘役2至4个月,但法庭并未当庭宣判。此外,十名违章驾驶司机也参与了旁听。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5月1日0时4分,被告人廖星华酒后驾驶牌越野车行驶至沙坪坝区西永大道一公交车站附近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廖星华驾驶车辆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9.9mg/100ml,远高于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标准。公安机关当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廖某刑事拘留。
5月4日,当地公安机关以廖星华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5月5日,公诉部门仅用一天时间就审查完毕,迅速将该案向沙坪坝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今天的庭审现场,涉案当事人廖某对自身醉驾事实供认不讳。“我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廖星华承认,他知道从5月1日起醉驾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与朋友聚会一时高兴就喝了3瓶啤酒,没想到成为没想到竟成重庆醉驾入刑“第一人”。
公诉机关认为,廖星华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拘役2至4个月,并处罚金。沙区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据了解,今天共有10名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的司机来到庭审现场参与旁听。今年4月因酒后驾车被查的王蒙瑞说,旁听今天的庭审是对自己的一次告诫,以后他绝不会酒后驾车,将自己和他人的性命置于危险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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