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23岁的朱某深夜撬门进入邻居女青年小芳的家抢劫未遂,后见小芳穿着暴露,遂起歪念,将小芳强奸后逃逸。近日,潜逃3年多的朱某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以抢劫、强奸两项罪名提起公诉。
2007年9月10日凌晨3时许,朱某上完网准备回家,途中他突然起意,想“找一家人偷偷看”,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和短暂的踩点,朱某把目标定在自己租房处楼上邻居——小芳家。他先趴在房门上,听到屋内没动静,便立即用一张充值卡“轻松”入室,进入房内的朱某,发现有一女性(即小芳)正在床上睡觉,为防止被她识出“邻居”的身份,朱某将自己的衬衫套在了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并蹑手蹑脚地走向床头的皮包。当朱某刚要将手伸向皮包的一刹那,小芳突然被惊醒,朱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指着小芳威胁她拿钱出来。
但令朱某没有想到的是,小芳掏出全部身家只有区区8块钱,朱某不禁“感叹”:“你竟然比我还穷!”心有不甘的朱某看到了柜子上的包,并指着包问:“这包里是否有钱?”小芳还是摇了摇头,并说“我可以翻给你看。”接着,小芳起身将包拿了过来。
9月初的夜晚,天气依然燥热,小芳入睡时只穿了上身内衣和下身内裤,朱某见小芳穿着如此“清凉”,遂歪念顿起,他迅速决定,既然劫不到财,那就劫色。接着,朱某摇晃着水果刀“警告”小芳不准动,然后将小芳强奸。事后,朱某大摇大摆地走出小芳的房间,走时,为防止小芳第一时间报警,朱某还将小芳的手机拿走并毁坏。天亮后,小芳忍着身心的伤痛,来到派出所报案,朱某却收拾家当已逃之夭夭。天网恢恢,今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将在包河区一网吧上网的朱某抓获归案。
日前,朱某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夏季即将来临,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夏夜入睡一定要锁紧门窗,即便在家,着衣最好不要过于暴露。 (江淮晨报 翟滟雯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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