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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阴阳合同”有风险应尽量避免

2011年05月11日 10:2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线律师:马涛(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

  卜先生:我委托一家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现在该中介建议我签一个阴阳合同,并说明这样可以帮我逃税。请问律师,签阴阳合同有没有风险?如果被查到,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马律师:根据合同法规定,“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现在有极少数人为达到逃避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营业税等地方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并以假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交易登记,这种做法蕴藏着极大风险。首先,对于想偷、逃税的房产交易当事人来说,这种做法有违法、犯罪的嫌疑。根据偷漏税款数额的大小,要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对于购房人来说,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费可能大幅增加。另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所以建议你还是如实申报价格比较妥当。

  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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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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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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