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鸡西矿难瞒报事故调查:当地政府部门涉参与造假(2)

2011年05月12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警察参与造假

  5月3日,鸡西市政府通报:桂发煤矿瓦斯事故有9名矿工遇难,其中8人为外地人,一人为鸡西本地人,这名本地人是瓦斯安检员刘国山。

  正是因为有鸡西本地人遇难,才揭开了4.26煤矿事故瞒报。因为事故发生后,外地死亡者家属在获得巨额赔偿后都迅速离开了鸡西。

  4月28日,有媒体在距鸡西市20多公里的鸡东县殡仪馆查到了刘国山的火化证明。蹊跷的是火化证明上写着刘国山死于心脏病,上面还盖有“鸡西市公安局滴道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的印章。

  媒体调查发现被称之为矿难遇难者的“刘国山”身份证号码与殡仪馆死者的身份证号码相同。那么同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出现两种死因?

  最早介入事故瞒报调查的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记者程子龙前往鸡西市滴道区公安分局了解情况,该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大队长黄涛表示,“我说不清楚”。

  4月30日下午,黑龙江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鸡西市。经过连夜调查,桂发煤矿矿主高振河交代了发生矿难的事实,并交代有9名矿工遇难,刘国山名列其中。

  警察参与造假的黑幕由此揭开。

  据知情人透露,4月26日,桂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主为逃避责任,隐瞒发生矿难。矿主高老三的弟弟高老四找到滴道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的侦查员赵士泉,寻求帮助。

  之后,赵士泉找到平时经常出现场的滴道区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的痕检员朱青林,由朱青林提供盖有“鸡西市公安局滴道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印章的证明,后经过虚假填写,在证明上矿难死者的死因都写为“心脏病”或其他疾病死亡。

  据知情人透露,矿主向两个警察支付了5万元,并且承诺,如果日后民警被追究责任,可以保证与其一同做煤矿生意。

  5月9日,鸡西市检察院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目前,赵士泉和朱青林已被立案侦查。另有两名安监人员被立案调查。

  鸡西市公安局宣传科张庆伟则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目前局里加大了对印鉴的管理力度,并发布了有关印章的管理规定;并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此事件,整肃队伍。

  谁在隐瞒事故?

  桂发煤矿为个体私营煤矿,尽管这个矿的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但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均已过期。

  据知情人介绍,桂发煤矿属于“爆发井”,所谓“爆发井”是曾经发生过瓦斯爆炸的井口,按规定,此类井口是不允许再生产的。

  上述知情人透露,春节过后,桂发煤矿一直处于验收阶段。在这个阶段是不允许生产的。但《中国新闻周刊》在桂发煤矿事故现场发现,新挖出的煤堆起很高,一看就知道该煤矿处于生产阶段。

  另外,上述知情人表示,在运送煤的轨道上,要安装“地衡”设备,所谓“地衡”就是计算煤车每次运送多少吨煤,“地衡”直接连接煤监局的“税控中心”,“煤矿是否在生产,煤监局应该是知道的”。

  另一个防止煤矿违法生产的是安检部门派驻的安全检验员。为了遏制矿难,国家早有规定,安检部门派驻的安全检验员应该第一时间得知事故的发生。而媒体在采访中却没有找到驻矿安检员的身影。

  但鸡西市滴道区副区长韩树国在回答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上白班,晚班请假了。”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