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45岁,贵州遵义人,几年前和妻子高某一起到浦江打工。
4月中旬,高某回老家照顾孩子,梁某一下子觉得自己“自由”了。
4月23日下午四点,梁某骑车去买东西,在路边看见一名长得很俊俏的女子。
她姓贺,当时正拉着行李箱在找工作。
梁某假称是水晶厂老板,叫贺某去自己厂里上班,两人谈好月薪1600元。
随后,梁某用自行车载贺某回了出租屋。
晚上7点,两人坐在房间里看电视。突然,梁某抱住贺某,与其发生了关系。
梁某某说,会对贺某负责并给她钱,贺某没有反抗。
晚上10点多,梁某睡不着,又跑到贺某睡的房间。这回,贺某坚决不从了,她觉得钱太少。
两人发生争吵。
贺某从桌上拿起一把水果刀,乘梁某不备刺向其背部。梁某恼羞成怒,转身夺过水果刀,对贺某猛刺数刀,直至其气绝身亡。
这下,梁某慌了。他不想受牢狱之苦,逃又逃不掉,于是拿着那把沾满鲜血的水果刀,一路疯跑到1公里多外的金坑岭水库大坝上。
他一刀刺向自己的右胸,血流了一地,却并不致命。
梁某觉得很痛,他又纵身一跳进了水库。可是,因为会游泳,出于求生的本能,在水里扑腾了半天,也没死成。
梁某游上岸,打电话报了警。此时,离他杀人已经过去了4个多小时。
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梁某因失血过多已经休克。经过医院抢救,他脱离了生命危险。
4月29日,梁某出院,当天就被浦江警方刑拘。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马建利 吴爱军 徐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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