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省郑州市日前通报了2010年度20个违法执法案例,其中,金水区“城管业务外包”位列其中,并被责令叫停,这一在河南省率先运行的城市管理“新政”运行不到两年就此夭折。
多起冲突让人不满“城管外包”
2009 年 10 月 16 号,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在全省率先开展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制止、劝阻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之后这项改革在金水区广泛推行,各街道办事处也纷纷效仿,推行“城管外包”,然而一年后,物业公司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发生的多起冲突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城管外包”的不满和质疑。
去年 11 月,郑州中牟县 70 多岁的农民张会全和老伴赶着毛驴车来郑州卖菜,遭到了郑州市未来路办事处委托的郑州市众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辱骂和殴打。张会全说:“俺走了他执法车一直跟着,叫走,俺说中,俺找菜市场去卖,‘你这老头咋又来了,你的东西还要不要了’,我说这大路还不叫走了?他就抓住我的东西,一手抓两袋就摔,摔得稀碎,俺俩就吵,我撵他撵他他回来一下把我打老远。”
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将涉事人员张国选予以辞退,并通过媒体向老人道歉,郑州市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分管副局长顾吉安、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任景刚停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 而粗暴执法、越权执法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城管外包”叫停的导火索。 一位郑州市民说: “ 执法人员的行为确实有点过分,激起民愤,丢我们郑州市的人。 ”
行政执法缺位 以违法制止违法
记者在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发布的通报中看到,金水区法定执法主体不作为,造成行政执法缺位;利用物业公司“以暴制民”、“以违法制止违法”。 为此,责令金水区政府停止将制止、劝阻等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委托给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未来路办事处以及执法中队的负责人,他们说,从去年年底开始,“物业城管”已经陆续停止运营:
记者:“ 这个城管外包咱们花园路办事处停了吗?
负责人:停了呀。
记者:是什么时候停的?负责人:去年吧, 11 月份那时候,当时说叫停就停了。
以前有,去年发生这件事情以后就收回来了,没有几天就收回来了。 ”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张瑜介绍说,金水区实行“城管外包”的初衷是探索建立高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也借鉴了外省市的先进经验,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下一步,郑州市城管工作的改革和创新绝不会再走“执法权外包”的老路:“当时是一个沿海的地方做的相当不错,想学习一下经验,刚开始效果很不错,慢慢时间长了就出现了一些问题,物业公司的人员素质也很难控制。但是全国的城管体制一直都在探索阶段,没有哪个地方特别成熟,违法的肯定要叫停,总结经验吧,但是把执法权外包这是不太可能的。 ”
没有监督 问责机制 外包只能是权力的滥用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纪德尚说,行政执法权的赋予和行使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政府应建立监督、问责机制避免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纪德尚:“ 承包给物业公司只能承包执法部门之外的服务工作,而他本身没有执法的权力,这样把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是不妥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另外关键是要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建立监督机制,加强问责,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记者张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