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被判拘役2个月

2011年05月17日 14: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对李俊杰醉酒驾车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审理认定李俊杰危险驾驶罪成立,并当庭判决对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5月1日凌晨,李俊杰醉酒驾车行至东城区朝阳门桥时,被北京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专职民警查获。

  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日宣判后,李俊杰也成为北京市“醉驾入刑”实施后被判刑的第一人。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