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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为谋生开黑诊所 获法官同情被判缓刑

2011年05月17日 16:2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残疾女为谋生开黑诊所

  法律无情法官同情,结果被判缓刑

  “我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但是我有孩子要养,丈夫身体不好,我身上又有这个病……”站在被告席上边哭边陈述的是个身高不到一米四的女子胡某,瘦小的身躯在偌大的法庭上显得格外柔弱。

  胡某从小就患有软骨病,身高远低于常人的高度,行走都有困难。1993年,从中专卫校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2006年,她和丈夫从老家来到苏州后又患上肾病,虽未危及生命,但也无法从事常人的工作。丈夫一人在外打零工,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生活异常穷困,却还有一个六岁的儿子要抚养,无奈之下,胡某在新区租了一间小房子,开了一家无任何执照的“黑诊所”。“来看病的人不多,都是些轻微的感冒发烧需要打针、挂水的人,他们也多是打工的人,”法庭上胡某擦擦眼泪说道。虽然知道这是个“黑诊所”,但是一想到大医院动则几百的医药费,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就到胡某的“诊所”简单地拿点药打点针。此前,胡某因非法行医,已被区社会事业局给予了两次行政处罚,她自己心里清楚这是违法的,但是为了赚钱,还是偷偷做着 “黑医生”。

  前不久,胡某在给一个一岁半的孩子挂水退烧的时候,被警察查获。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作为被告人的胡某表示认罪、愿意悔改。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考虑到胡某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主动预缴罚金保证金,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看到胡某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连上下楼梯都很困难,法官表示其遭遇着实令人同情。但法律无情,其行为着实已经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处罚。由于其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很难得到保障,一旦发生事故,不管对病人还是自己都是难以挽回的。目前,法官已尽力联系相关部门给予其救助并建议胡某通过正常途径取得行医资格,以获取正当谋生途径,更好地服务病人。

  赵延丽 张凌云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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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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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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