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近年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的官员们的忏悔录汇集,以其主要内容做成展览,将进行全国性展演(5月17日《重庆晚报》)。
据报道,重庆此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展览。但是,类似的反腐倡廉举措,并不鲜见,比如:组织官员参观监狱,对官员开展廉政教育等等。
就现实情况而言,大多数贪官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后,总会通过不同形式以示忏悔。然而,贪官们的忏悔往往大同小异,不仅缺少“真心实意”,还充斥着大话、套话,甚至极尽狡辩、推卸责任之能事。很多时候,贪官们的忏悔不过是演戏,旨在用廉价的眼泪博取人们的同情,或者给自己找一块“遮羞布”,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关键的问题在于,即使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例是典型的,贪官们的忏悔是痛哭流涕的,忏悔语录是精挑细选、具有代表性的,展览是图文并茂的,那它的实际效果恐怕也是有限的、短暂的,不足以对各级领导干部产生持久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否则,反腐倡廉的伟大事业就会变成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当然,也就不可能再有那么多的官员“前腐后继”了。
毋庸讳言,反腐倡廉工作应该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但必须承认,法律制度才是反腐倡廉的达摩克利斯剑,公开透明才是最好的“防腐剂”。采取“迂回战术”,走“反面教材”路线,把希望和“突破口”寄托于领导干部的个体觉悟和良心发现,显然不是治本之策,无法真正实现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看,在办巡展曝光落马官员忏悔语录的同时,还必须努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促使官员个人和家庭财产一本正经地走入公众视野。倘若能这样,相信反腐倡廉工作必将翻开崭新一页。在此,尤其值得进一步强调的是,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其实并不缺“柔性”措施,甚至不缺形形色色的“刚性”制度,缺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力,以及直截了当、不留退路的决心和勇气。
云南 陈尧 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