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怪罪邻居打自家狗 某重点大学的一年级学生小付争执过程中致人死亡。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由于邻里琐事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小付是北京市某重点大学的一年级学生,适逢暑假,小付来到农村的爷爷奶奶家居住。每天吃过饭,小付都会带着爷爷家的狗出来遛弯,也就是这条狗成了小付后悔一生的导火索。
2010年8月的一天,小付像往常一样,在饭后拉着大狗出来遛弯,走到村口的时候,迎面跑来一群羊,在城市生活很久的小付觉得新鲜,不知不觉放慢了脚步,多看了羊群几眼,就在小付不注意的时候,身边的狗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羊群里面去了, “啪”,小付猛地一回头,看见村民马兵正拿着鞭子对着自己的狗。
“你凭什么打我的狗?”小付一下子就急了,“我抽地呢,没打狗”,马兵忙解释,见马兵与人争执起来,马兵的父亲也出来跟女儿一起和付民讲道理,由于双方的情绪激动,很快争执就演变成撕扯,小付身材偏瘦,但是比起马兵父女也略显高大,就在双方为打没打到狗的问题争执不下的时候,小付为了躲开马兵父亲的击打,打了老人一拳,老人顺势就倒在地下,再也没有起来。
最终马兵的父亲因轻微外伤、情绪激动、剧烈运动等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透壁性心肌梗死引起心脏破裂致心包填塞抢救无效死亡。得知自己闯了大祸,小付委托自己的父亲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我当时看见他倒在地上,呼吸很困难,我就赶紧给他做人工呼吸,给他吃速效救心丸并且送到医院救治,我没想到他会死,我不是故意的,我对不起被害人的家属,我希望能赔偿他们,给他们心灵上最大的宽慰”。庭审过程中小付一再表示认罪,并且希望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结束后,小付跪在地上,给被害人的家属磕了3个响头以示自己诚心悔过。(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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