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5月18日电(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伍子昊)因不想和女友陈某分手,来自重庆的小伙子周伟一怒之下将女友从4楼推下欲将其摔死再自杀殉情,幸得小陈坠落在二楼因雨棚阻挡而受轻伤,而周伟跳楼时也未能完成自杀殉情的“宏愿”,却得到5年的刑期。
21岁的周伟和同龄的小陈都来自重庆一个小山村,初中毕业后,谈起了恋爱。之后,两人因故分手。多年后周伟在浙江温州平阳打工并与一女子恋爱订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原本日子就这么简单地过下去了。
2009年4月份,时在浙江龙湾某鞋厂打工的小陈再度与平阳打工的周伟联系又开始了交往。原来周伟与未婚妻虽然育有一女,但依然得不到女方父母的接受,使周伟的生活比较郁闷。
小陈与周伟来往后,周伟与未婚妻分手。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随着时间推移,小陈发现与周伟存在性格上的不合,便提出与周伟分手。周伟想到自己为了陈某抛“妻”弃女,而现在小陈又要离自己而去,心里十分烦闷,但是想到平时与小陈的好,还是想去尽力挽回。
2010年2月26日17时许,周伟在温州市农业示范区安心公寓,找到小陈要求与其一起生活,小陈不同意。愤怒的周伟假借离别时“最后的拥抱”将小陈抱上窗台,以“信不信我摔死你”要挟小陈并将其从四楼窗台推下,随即周伟也从四楼窗台跳楼自杀,二人分别坠落于二楼雨棚、一楼地面上致伤。
经鉴定,小陈的面部、肢体系外物他伤,创长3.0㎝,左髋骨骨折,右股骨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日前,法院审理认为,周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周伟系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周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伟有期徒刑五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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